其次,它敗壞了孩子實事求是的學習精神。
學習最需要的是對知識的探究興趣和踏實的學習態(tài)度,這是保持好成績的根本動力和根本方法。把獎勵當作學習的誘餌提出來,是一種成人要求兒童以成績回報自己的行賄手段。它讓孩子對學習不再有虔誠之心,卻把心思用在如何換取獎品、如何討家長歡心上。這讓孩子的心總是懸浮在半空,患得患失,虛榮浮躁,學習上很難有心無旁鶩、腳踏實地的狀態(tài)。
第三,它讓孩子對學習產生對立情緒。
任何考試都有變數(shù),誰也不能保證在每一次考試中都取得好成績。如果一個孩子很早就想得到一雙旱冰鞋,家長說如果考試能進班內前十名就給他買。結果孩子考了第十二名,家長就說等到下次考試進了前十名再買。家長認為這樣可以激勵孩子繼續(xù)努力。孩子由于和家長有言在先,也會答應下次爭取進前十名,但他心里會不由自主地對下次考試憂心忡忡。他下次進入了前十名,會有暫時的愉快,但用不了多久,家長一定會在新一輪考試中有新的條件提出來。每一次考試都是個坎,需要他去跨越,一旦做得不理想,他就會有挫敗感。不知不覺,他變得反感學習、憎恨考試了。
在孩子的學習上使用激勵手段,一定要考慮方式和學習之間的內在關系,不要讓這兩者形成沖突。同樣是買旱冰鞋,如果換個做法,則效果會好得多。
家長如果在孩子考試前就知道他想得到一雙旱冰鞋,并且準備給他買的話,最好在考試前什么也不說,也不對孩子提任何名次要求。當孩子拿回第十二名這個成績時,贊賞地對孩子說:不錯,都快進入前十名了。然后轉移話題,問他是不是想買旱冰鞋,正好放假有時間去玩了。
這樣就把考了第十二名這個“劣勢”說成一個優(yōu)勢(“快進前十名了”),后面又緊跟了去買旱冰鞋這件讓孩子期待的事――考試成績和買旱冰鞋這兩件事就沒有一點沖突,孩子在這兩件事間建立了良好的條件反射,想到“學習”時會伴有愉快的情緒體驗。
無論家長心里想什么,你給孩子的感覺一定要讓他覺得簡單愉快。給他旱冰鞋,并不是因為他進入了前十名,只是因為他喜歡輪滑運動;給他一百元,并不是因為他數(shù)學得了一百分,只是因為他想去買周杰倫新出的歌曲――不要無故拒絕也不要隨意獎勵,尤其不要在孩子的正常需求上附加任何和學習有關的條件。
另有一種情況要注意。我見過一位家長,她不用金錢等物質的東西來獎勵孩子,她用“時間”來獎勵。她12歲的兒子喜歡上網,她一心要孩子好好學習。她后來想辦法,規(guī)定兒子每次考試,只要有一門課85分以上,就獎勵2個小時上網時間。
這個想法從表面上看來有道理,既可以讓孩子努力學習,又能滿足他的上網要求。她的方法在最初時似乎見到了效果,孩子有幾門課考到了85分以上,她就如約獎勵了孩子“時間”。孩子很高興。但時間一長,孩子并沒有像設想中的那樣“85分以上”越來越多,卻是越來越少了,而上網的愿望一直沒少。為這事又和她發(fā)生著越來越多的沖突。這個獎勵方案宣告失敗。
分析這這位母親的獎勵方法,其實和前面提到的物質獎勵一樣,制造的都是對立的購買關系。孩子最缺的是時間,那么就讓他用成績來購買。時間在這里就成了物質的變種。問題是這種購買關系經常因為“學習”這方面的原因不能實現(xiàn),或實現(xiàn)得不夠令人滿足,孩子不能獲得充分的玩游戲的時間,內心就會對“學習”產生對立情緒。這種對立情緒讓他的成績更不如意,他獲得的時間就更少,然后學習就表現(xiàn)得更差――事情進入惡性循環(h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