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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腐敗的艱苦斗爭

中國大趨勢 作者:(美)約翰·奈斯比特


在加強依法治國的斗爭中,執(zhí)法往往是更大的挑戰(zhàn),這方面對中國來說,當前最突出的是腐敗問題。我們曾多次與中國領導人就腐敗問題進行過公開討論。他們承認,腐敗,特別是在基層,是最嚴峻的問題之一。

眾所周知,中國正在進行大規(guī)模的建設,這種情況下資金的流動量是非常大的。上海浦東新區(qū)建設的初期當然也是如此。第一屆浦東新區(qū)管委會主任、“浦東先生”趙啟正從一開始就非常關注令人痛心疾首的腐敗現(xiàn)象。他經(jīng)常說:“高樓大廈起來了,一些同志卻倒下了。”

為了防止政府干部以權謀私,浦東新區(qū)政府設立了3條 “高壓線”。第一條:任何領導干部,個人不準擅自定地價,不準擅自決定對個別項目的政策優(yōu)惠;第二條:任何領導干部,個人不準決定工程發(fā)包。工程發(fā)包應通過公開招標競爭,由專家評審、集體決定,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第三條:任何領導干部,不準在征地、動遷中利用職權為親屬好友從中獲利。此外還有兩道不可觸碰的“防火墻”:任何開發(fā)公司負責人不準擅自決定公司的資金拆借,不準擅自以公司名義為他人的銀行貸款作資金擔保。

就像趙啟正主任在自己的《浦東奇跡》一書中所寫的那樣:“廉政也是重要的投資環(huán)境?!?/p>

我們曾在與不同官員的私下交談中多次提到建立“公章指數(shù)”。眾所周知,審批都需要公章或者官員的簽字才能生效。要蓋的公章不是一個,而是很多。每個公章都可能會引發(fā)官員為自己謀點私利的貪念。簡化審批程序自然而然就會減少官員們所面臨的誘惑?!肮轮笖?shù)”則可以迅速告訴我們某一程序的審批是否已經(jīng)簡化。

2008年3月3日,《中國日報》發(fā)表了一篇題為《清理門戶》(House Cleaning)的文章。它報道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原副院長黃松有被撤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兼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朱志剛辭職、以及另外兩位全國人大代表辭職。雖然原因各有不同,但是他們的問題都和金融違規(guī)有關。

2009年3月《中國日報》上的一篇文章要求“對腐敗絕不手軟”,它認為如果對腐敗官員仁慈將會動搖公眾的信心。作者還建議加強對政府官員的法制教育。2007年10月因為受賄而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的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就是一個很好的反面教材。

2009年1月的另外一篇新聞報道指出,挖出腐敗官員只是治標,如果不清除病根,那么腐敗還是會再次發(fā)生的。最近,《中國日報》還提到,許多逃往國外的腐敗官員都已經(jīng)把自己的非法所得通過早已移居國外的配偶或者子女轉移到了其他國家。因此,必須建立有效的預防機制。這一預防機制遲遲沒有出臺的原因就在于權力過于集中。讓這些官員出臺政策監(jiān)督自己的權力無異于“讓鳥做個籠子把自己關進去”。預防體制的建立最終必須要在嚴格的法律框架內(nèi)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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