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據(jù)報道,8月8日,當劉兆玄在應變中心聽取簡報時,聽到災情慘重的屏東縣應撤離人數(shù)竟然只有21人時,明知與實際災情應有很大落差,便神色凝重地當場質疑:“這數(shù)字怎么來的?”屬下趕緊解釋,是由地方政府呈報上來的數(shù)據(jù)。稍晚趕來的馬英九同樣板著臉說,地方一開始請求臺北支持和派出救災車輛,但調派的軍方車輛卻受困于淹水地區(qū),至后來才加派橡皮艇等救災器具,馬批評地方災情研判明顯有問題,所以不能完全按照地方請求作出決策和救援。
這中間有沒有為了政治目的而刻意隱瞞以至掣肘的,我不知道。但這種互相推諉、互扯對方后腿的情況,無疑對救災有影響。
最后,水災不同地震,就過程而言,地震于幾秒鐘內發(fā)生以至完成,震級和破壞力可以馬上準確知道,領導人較易就災情迅速作出判斷,從而調動資源救災;相反,水災發(fā)生過程較為綿長,氣象專家亦坦言要準確預測短期降雨量十分困難,所以領導人在水災初期醞釀時較易思想麻痹,到災情一發(fā)不可收拾時才猛然醒覺。
因此,大家固然應該贊賞溫總理事發(fā)后一個小時便動身起程,但當大家批評水災前夕,即8月7日馬英九走了去參加婚禮,或者8月8 日薛香川與家人吃飯慶祝父親節(jié),高官處事輕重不分時,也要問問自己,這是否是一種“事后孔明”式的批評呢?(不過,劉兆玄于8月11日,抽空去染發(fā)/理發(fā),卻真的難以說得過去。)
所以馬英九今次水災危機管理失當,暴露其領導素質上的不足,這是不爭的事實,但當大家嘗試下斷語前,亦最好記得他面對的局限。
當然,這些解釋只能出于局外人如筆者這類政治評論員之口,相反,如果出于相關官員之口,就只會觸發(fā)更大的民憤,以至一場政治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