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蕭條時代》 百日新政(3)

大蕭條時代:1929-1941 作者:(美)韋克特 著,秦傳安 譯


    更持久的銀行業(yè)改革開始于1933年6月16日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該法案把商業(yè)銀行與投資銀行分離開了,規(guī)定了存款保險,授權聯(lián)邦儲備委員會阻止為投機而貸款。參議院銀行委員會在1933年冬春之間對華爾街的調查,以及檢察官費迪南•皮科拉所搞的嚴厲訊問,為顛覆市場的偶像出了大力。J.

    P.

    摩根遭受了一次不大不小的侮辱:把一個侏儒放在他的膝蓋上——是一位馬戲團的推廣代理給他放上去的——但花旗銀行的魔術師查爾斯•E.

    米切爾卻在道德上受到了嚴重質疑,以至于他也加入了塞繆爾•英薩爾——最近被廢黜的公用事業(yè)巨頭——的行列,成了無賴中的一員。這位金融家為了減少所得稅而虧本賣股票給自己家里的某些成員(僅僅一年之后便購回)的高招,就是皮科拉委員會所揭露出來的、讓普通納稅人銘記在心的丑聞之一。緞面禮帽曾經象征著成功的頂點,如今成了戲謔嘲弄的符號。

    這之前就出現(xiàn)了像《華盛頓走馬燈》(Washington

    Merry-Go-Round,1931)這樣充斥著諷刺挖苦的政治流言的書,以及像《為君而歌》(Of

    Thee

    I

    Sing,1931)這類放肆無禮的音樂劇,如今又添加了一些商業(yè)巨人的暴露性傳記,像喬納森•N.

    倫納德的《亨利•福特的悲劇》(The

    Tragedy

    of

    Henry

    Ford,1932),約翰•T.

    弗林的《上帝的金子:洛克菲勒及其時代的故事》(God's

    Gold:

    the

    Story

    of

    Rockefeller

    and

    His

    Times,1932),哈維•奧康納的《梅隆的幾百萬》(Mellon's

    Millions,1933),馬修•約瑟夫森的《強盜大亨》(The

    Robber

    Barons,1934),以及稍后出版的費迪南•倫德伯格的《美國的60個家族》(Americans

    Sixty

    Families,1937)。很多美國人不再迷惑于那些曾在紐約和華盛頓一手遮天的財富和權力的超人,3月危機之后的幾個月里,全國的大銀行家似乎都被折磨得焉頭耷腦,再也發(fā)不出維護自己的聲音。

    他們還知道,羅斯福是不可抗拒的——至少暫時是。當《銀行業(yè)緊急情況法案》提交討論的時候,共和黨在國會里的組織秘書伯特蘭•斯內爾聲稱:“房子正在被燒為平地,而美國總統(tǒng)說,這就是滅火的辦法。”威爾•羅杰斯在寫到總統(tǒng)的時候,用的是同樣的比喻:“全體國民都站在他一邊。即便他做的事情是錯的,他們也站在他一邊。而他正在做的事情,確實是錯的。如果他把國會大廈燒為平地,我們也會歡呼喝彩,并說:‘燒得好,無論如何,我們至少總算點起了一把大火。’”

    國會先后通過了幾項立法,顯示了國家的新趨勢,它們分別是:1933年3月下旬證券法,1934年的證券交易法和1935年的公共事業(yè)控股公司法。這一立法網絡,限制了用于投機目的的銀行貸款,設置了防止股票操縱的保險裝置,規(guī)定了向證券購買者提供充分的信息,設立了證券交易委員會作為監(jiān)管者,通過了在1937年末之后所有公用事業(yè)控股公司的“死刑判決”——那些“在地理上和經濟上構成了一個完整體系的”除外。所有這些措施,盡管在工商界遭到了激烈的反對,但為存款人和中小投資者提供了更大的安全保證,因此贏得了廣泛的贊成。1940年,作為輔助性的安全措施,出臺了投資公司法和投資顧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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