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告訴你未被糟蹋的孔子

“君子喻于義”中的“義”能理解為“適宜”嗎(3)

解“毒”于丹 作者:徐晉如、楊昊鷗主編


  但他主張物欲應(yīng)該受到節(jié)制:

  “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里仁》)

  義和利有統(tǒng)一的一面,因為符合大義的行為,對整個社會而言總是有利的,但是孔子同時又看到了,對于個人而言,義、利常常有沖突的時候,這時按趨利避害的本能做出選擇,常常會損害大義,因此孔子提出,在利和義矛盾的時候,應(yīng)該“義以為上”、“見利思義”。

  在他看來,“義”有利于維護社會的整體利益,因而道德的價值要高于物質(zhì)利益。孔子曾說過:

  “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論語·述而》)

  意思是,不合乎道義得來的富貴利祿,雖然可以使人得到物質(zhì)利益的滿足,卻只如那飄忽即逝的浮云,不值得一顧。

  還說過:

  “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保ā墩撜Z·衛(wèi)靈公》)

  也就是說,為了追求高尚的道德價值,即使是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總之,“義”是孔子思想中一個極為重要的概念,雖然我們和孔子隔著兩千多年的時光,但是理解了“義”的真正含義,就離理解《論語》、理解孔子近了一大步。在我們走近《論語》,走近孔子的過程中,于教授對“義”的解讀,多少給我們造成了一些小小的迷惑,如果讀了這篇短文,能有助您加深對“義”的理解,那么筆者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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