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從牙痛、頭痛、痛經(jīng)、肌肉痛,到精神痛苦,每個人都為疼痛所擾,都試圖用各種形象的隱喻來描述它。從“積極的情感體驗”到需要戰(zhàn)勝的“邪惡”,人們對于疼痛的認知和講述發(fā)生了怎樣的改變?有些人借此展現(xiàn)英雄氣概,有些人則無權(quán)喊疼;有些人被認為對疼痛天生敏感,有些人則似乎特別耐疼——是什么造成了這些差異?人們在痛苦時如何自處?
倫敦大學歷史學教授喬安娜·伯克(Joanna Bourke)在《疼痛的故事》一書中講述了18世紀以來關(guān)于疼痛的故事,橫跨醫(yī)學、文學、宗教、生物等各領(lǐng)域,考察人們對疼痛的講述發(fā)生了哪些變化,信仰、性別、種族、階級等意識形態(tài)因素產(chǎn)生了怎樣的影響,展現(xiàn)了身體、意識、文化、語言之間的動態(tài)聯(lián)系,為我們理解疼痛提供了新方法。
本文摘自該書引言《什么是疼痛?》。
撰寫這本書的過程中,彼得·梅雷·萊瑟姆(Peter Mere Latham)醫(yī)師的聲音反復打斷我的想法。這讓我驚訝:我生命里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偷聽”女性和被壓迫者、少數(shù)族裔和無依無靠者的聲音。然而,這個聲音用維多利亞時代大家長的自信語氣對我陳詞。萊瑟姆在法國大革命那一年出生于倫敦,享年86歲。他是倫敦最著名的醫(yī)師之一,在米德爾塞克(Middlesex)醫(yī)院工作,后來去了圣巴托羅繆(St. Bartholomew)醫(yī)院,(和他父親一樣)被任命為國王御醫(yī)。萊瑟姆風趣幽默,也愛訓人。他偶爾會承認錯誤,可總是對自己的智慧充滿信心。哮喘發(fā)作經(jīng)常打亂他的日常生活。肖像畫上,他身著長袍,額頭一看就威風凜凜,目光略帶困惑,露出自信的微笑:難以想象,他會疼得哭喊出聲。
然而對我來說,萊瑟姆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對身體痛楚的思考,他的著作出版于19世紀30年代至60年代初。和我一樣,對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他想知道答案:什么是疼痛?
這個問題比我們想象中的更難。英文名詞“疼痛”包含了許多大相徑庭的現(xiàn)象。“疼痛”是個可以貼在膝蓋擦傷、頭疼、幻肢和腎結(jié)石上的標簽。它被用于心臟病發(fā)作和心痛。形容詞“疼痛”非常寬泛,可以用來描述牙痛、癤子、闌尾爆裂、分娩。刀子或呼啦圈(就像1959年兒童當中的一場小型流行病,對它的診斷是“呼啦圈癥候群”,原因是“過度玩呼啦圈”)都能導致疼痛。正如萊瑟姆思忖的那樣,疼痛有許多偽裝?!坝蟹N疼痛幾乎不能打斷一個孩子的志得意滿,”他指出,“也有種疼痛連巨人都無法承受?!边@兩種疼痛實際上是一樣的嗎,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他問,難道真的是這樣嗎——“最小的疼痛囊括了本質(zhì)上屬于最大的疼痛的一切,就像最小的物質(zhì)原子分別具有和它們最大聚合物相同的性質(zhì)”。日常語言當中,截然不同的疼痛經(jīng)歷都用一個詞來表達——疼痛。然而要是我們“假設(shè)自己在床邊,當疼痛發(fā)出纏擾不休的真實哭喊時,我們能聽到”,疼痛經(jīng)歷的相似性就原形畢露了:這僅僅是語言上的欺騙?!吧c感覺之物”——即每個人跟痛苦的獨特遭遇——和“除此之外世界上的一切都不同”。
那么,萊瑟姆是怎樣設(shè)法定義疼痛的?他有點不耐煩地聲稱,不管誰問“什么是疼痛”,正確回應(yīng)都是簡明地指出“他自己很清楚那是什么”,而且“無論他用什么詞來定義它,都不可能知道得更多”。萊瑟姆著重強調(diào)這一點,堅持認為:
所有人通過自己的感知經(jīng)驗都能明白無誤的事情,無法用語言表達得更清楚。因此,讓我們簡單地將疼痛說成疼痛吧。
萊瑟姆對疼痛的定義——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疼痛”——得到了許多歷史學家、人類學家、社會學家甚至臨床醫(yī)師的贊成。任何聲稱“疼痛”的人都是疼痛的;要是有人用“疼痛”來描述自己的經(jīng)歷,她就是疼痛的。出于歷史分析目的,只要有人說在遭受疼痛,這種宣稱就會被接受。用萊瑟姆的話來說,“遭受疼痛的事實必須始終以患者自己的表現(xiàn)為依據(jù)”,理由是“每個人都因自己的疼痛而疼痛”。當然,像萊瑟姆一樣,我們可能承認“有種東西叫假裝疼痛”,然而這不會改變我們的主要定義。
彼得·梅雷·萊瑟姆醫(yī)師肖像。圣巴托羅繆醫(yī)院檔案館提供。
這種處理疼痛的方法已然收效甚多。它非常適合許多歷史學家的研究方式,也完全尊重過去人們創(chuàng)造和重新創(chuàng)造生活的方式。它讓對痛苦的多種(甚至互相沖突的)描述變成了可能。它不會對過去(或今天)的人應(yīng)當怎樣描述疼痛強加評判(不管是臨床上、政治上、生活經(jīng)驗上,還是任何別的方式)。關(guān)于任何具體斷言的真實性,它保持著禮貌的中立。關(guān)鍵在于,這一定義讓我們能夠把“疼痛之談”的所有組成部分問題化、歷史化。它讓我們能夠探索“疼痛”這個標簽是怎樣隨著時間推移變化的。它堅持,“疼痛”是由許多話語建構(gòu)的,包括神學、臨床、心理學等。如果做得不好,它會假定“疼痛”可以從各種文本里透明地“讀出來”;然而如果做得好,這種處理疼痛的方法會鼓勵對過去的經(jīng)歷和行為開展精妙而解構(gòu)性的分析。
我理解這種方法:它是文化史內(nèi)部實用主義和反本質(zhì)主義轉(zhuǎn)向的一部分,我覺得頗有幫助。我也欣賞萊瑟姆指出它的方式,這比福柯式“社會建構(gòu)主義”的流行早了一個多世紀。事實上,我之前的很多歷史寫作都明確地自以下前提出發(fā):歷史上,階層、暴力、恐懼、強奸、人類(從我的作品里舉幾個例子)全是在散亂無章的傳統(tǒng)內(nèi)建構(gòu)的。我依然不樂意放棄這個前提。
然而,對疼痛的定義遇到了重大限制。問題的線索在于當萊瑟姆提到“疼痛”時,經(jīng)常將它的首字母大寫:對他而言,疼痛就是疼痛。換言之,這里有個前提:疼痛是“它”,可識別的東西或概念。說句公道話,萊瑟姆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他不確信“疼痛”就是“它”,并替自己開脫稱,他對“疼痛”的實體化(盡管他自己不會用這個詞)是由實際觀察驅(qū)動的。他注意到,“不管是誰,聰明還是愚蠢,只要遭受過疼痛,就會賦予它準物質(zhì)主義”。在身體劇痛的掙扎中,哪怕最理性的哲學家都會發(fā)現(xiàn)“自己的感覺毫無道理可言”?!拔艺J識不少這樣的哲學家,”萊瑟姆接著說,“喜歡評價和責備自己的疼痛,仿佛它本身是一個實體或獨立存在的個體?!彼运赋觯?/p>
出于實際目的,我們必須經(jīng)常讓人們按事物的表象而非本來面目去思考和談?wù)摚厶弁矗?,在哲學和常識之間達成妥協(xié)。我們必須讓他們這樣談?wù)撎弁?。沒辦法的事。
萊瑟姆居高臨下的語氣可能令我們止步不前,他的基本觀點卻是合理的。遭受疼痛的人有資格說:“我不知道你說的疼痛是什么意思,然而當我感覺到‘它’的時候,就知道‘它’?!比缓罄^續(xù)描述他們的疼痛,仿佛它是身體里的一個獨立實體(“我牙疼”)或自外部發(fā)動進攻的實體(比如說疼痛是扎人的武器、燃燒的火焰、咬人的動物)。可是,對坐下來寫疼痛史的歷史學家來說,假定疼痛有一個明確的本體論存在,就是將感受呈現(xiàn)和語言表征混為一談。
至少,指出將疼痛看作一個實體的危險是有用的:它有可能使“疼痛”變成一個獨立的主體。我們非常容易犯這種錯誤,看看20世紀關(guān)于疼痛的書里最有影響力的一本,就可以證明:伊萊恩·斯卡里(Elaine Scarry)的《疼痛的身體》(1985年)。斯卡里指出,疼痛處在語言之外,絕對私人,不可傳播。事實上,在最常被援引的主張中,斯卡里甚至更進一步,堅持說:
身體的疼痛不僅僅抵制語言,而且積極地破壞它,讓人立即恢復到語言之前的狀態(tài),學會語言之前發(fā)出聲音和哭啼的狀態(tài)。
這是將疼痛實體化的一個極端版本。正如文學學者杰弗雷·蓋爾特·哈派芬(Geoffrey Galt Harpham)的正確觀察:
[此類主張]將它當作一種即時的、單一的身體經(jīng)驗,一條現(xiàn)實的基線,事實上它卻是感覺、性格、文化環(huán)境和解釋的組合,是一種涵蓋身體、心靈、文化的現(xiàn)象。換言之,正是通過賦予疼痛一種特性、將它當作事實(殘酷的事實,最初和最后的事實)而非解釋,她誤解了它的特性。
換句話說,斯卡里掉進了陷阱:將對疼痛的隱喻性構(gòu)想方式(疼痛咬人和扎人,它支配和征服,它是讓人驚駭?shù)模┊斪鲗φ嬲嬖诘膶嶓w的描述。當然,疼痛經(jīng)常被隱喻性地對待,而且變成人體內(nèi)部的獨立實體,可是斯卡里將這些隱喻都照字面解釋了。被賦予能動性的是“疼痛”,而非忍受疼痛的人。這是一種本體論謬誤。
正如我接下來要討論的,通過將疼痛想成一種“事件類型”,我們可以避免掉進萊瑟姆和斯卡里的本體論陷阱。疼痛事件永遠屬于個人生活,是他生命故事的一部分。
我說疼痛是一個事件,這是什么意思?通過將疼痛指定為一種“事件類型”(我一會兒就解釋“事件類型”是什么意思),我說的是,它是我們經(jīng)常體驗和見證的那些反復出現(xiàn)的事件之一,參與了“自我”和“他者”意識的建構(gòu)。如果一個事件被聲稱有這種感知的人認定為“疼痛”,那么它就被稱為“疼痛”?!疤幱谔弁串斨小毙枰獋€人賦予這種特定“類型”的存在以意義。我用的是“意義”這個詞,并不指“重要性”(疼痛可能是短暫的針刺),而是指“意識到”(它是肚子疼,并非午飯前肚子咕咕叫)。疼痛從不是中性的或客觀的(就連那些接受過腦白質(zhì)切除術(shù),因此對疼痛缺乏情感焦慮的人,照樣會察覺到他們稱之為疼痛的東西在身體上留下的印記)。換句話說,疼痛事件具有哲學家保羅·利科(Paul Ricoeur)所說的“屬我性(mine-ness)”(盡管是在不同的背景下)。以這種方式,通過命名的過程,一個人成為或讓他自己成為忍受疼痛的人。
我前面說過,個人需要命名疼痛——他需要將它認定成獨特事件,才能給它貼上“疼痛事件”的標簽。然而,人們怎樣知道該將什么命名為疼痛?要是我們用來形容感覺的詞是私人的或主觀的,那么我們怎樣知道該如何識別它們?我們怎樣給某一種感覺貼上“疼痛”的標簽,而不是另一種?
近年來,探索感覺的學者們轉(zhuǎn)向了哲學家路德維?!ぞS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的觀點。在《哲學研究》里,維特根斯坦將注意力轉(zhuǎn)移到這個問題上:是否存在私人語言之類的東西?!霸~語怎樣指代感覺?”他問。和萊瑟姆一樣,他承認,人們每天都在談?wù)撟约旱母杏X。正如維特根斯坦所言,“我們難道不是每天都在談?wù)摳杏X,而且給它們命名”,那么為何要大驚小怪?簡單來說,他繼續(xù)道:
名稱跟事物之間的聯(lián)系是怎樣建立起來的?這個問題相當于:一個人怎樣學習感覺名稱的含義?例如“疼痛”這個詞。
維特根斯坦不滿于那些哲學家假定的牢固不變的理論,他謙遜地提出了“一種可能性”:
詞語同原始、自然的感覺表達聯(lián)系在一起,而且被用來代替它們。一個孩子弄傷了自己,他哭了;然后大人跟他說話,教他感嘆詞,隨后是句子。他們教了這個孩子新的疼痛行為(pain-behavior)。
他想象一位對話者會打斷他,問:“那么你是說,‘疼痛’這個詞的真正意思是哭泣?”“恰恰相反,”維特根斯坦接著說,“對疼痛的語言表達代替了哭泣,沒有描述它?!?/p>
想象一下,他思忖道,在這樣一個世界里,沒有外在的感覺表達,比如沒有人哭泣或做鬼臉。別人怎樣知道他處于疼痛中呢?這個人可能每體驗一次特殊的感覺,就在日記里潦草地寫下一個“S”。然而他怎樣知道,自己每一次體驗的感覺都相同呢?別人又怎樣知道,“S”意味著什么?這個日記作者并沒有判斷標準,自己何時體驗了“S”,何時又體驗了“T”。為了有意義,維特根斯坦總結(jié)道,像“疼痛”這樣表示感覺狀態(tài)的詞必須是主體間的,所以能夠被習得。換句話說,“疼痛事件”的命名絕不會是全然私人的。雖說疼痛通常被看作一種主觀現(xiàn)象——它具有“屬我性”,“命名”卻出現(xiàn)在公共領(lǐng)域。
維特根斯坦顯然喜歡想象別的世界。在另一個場合,他發(fā)明了這樣的世界:每人都有個盒子,里面裝著只甲蟲。然而,誰都不允許窺視別人的盒子。由于大家只有通過看自己的盒子,才能知道甲蟲是什么,所以每人都認為“甲蟲”指的是完全不同的實體,這完全合理。事實上,“盒子里的甲蟲”可能經(jīng)常變化。盒子甚至可能是空的。然而要是人人都相信自己擁有“盒子里的甲蟲”,那么“甲蟲”這個詞在交流中就是管用的。換句話說,在語言方面,盒子里的“實際內(nèi)容”其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就公共體驗而言,“盒子里的甲蟲”扮演著怎樣的角色。
現(xiàn)在將“甲蟲”這個詞換成“疼痛”:我無法直接訪問你的主觀意識,這無所謂,只要我們有共同的語言,去討論各種“疼痛”。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游戲?qū)⒆⒁饬ξ揭环N處理疼痛的路徑上,它可能對歷史學家非常有用。正如他簡明扼要地指出的那樣:“心理語言之所以意義深遠,不是由于它能夠揭示、標記或描述心理狀態(tài),而是由于它在社會互動當中的功能?!蹦敲磳v史學家來說,重要的是質(zhì)詢生活在遙遠“過去”的人們所玩的不同語言游戲,以便讓我們能夠?qū)θ藗儼b“盒子里的甲蟲”的各種獨特方式作出有理有據(jù)的猜測。
我相信,將痛苦概念化為一個事件且通過語言公之于眾是有助益的,稍后我將給出理由。然而我探討疼痛的方法也表明,疼痛是一種“事件類型”。我的意思是,用狀語(副詞)來理解疼痛事件是有幫助的。例如,說“我感覺到一把尖銳的刀子”和“我感覺到尖銳的疼痛”是有區(qū)別的。第一種情況下,刀子是語言學家所說的“外來賓格(alien accusative)”(即刀子指這句話的賓語);而第二種情況下,疼痛是“固有賓格”(它修飾動詞“感覺”,而非本身就是感知對象)。正如哲學家蓋伊·道格拉斯(Guy Douglas)所言,第一句話里,我們“描述的是刀子,而非它帶來的感覺;說疼痛是尖銳的時,我們描述的卻是感覺”,也就是說,一種類似于被尖銳物體劃傷的感知。換言之,說“我感覺到尖銳的疼痛”時,我們是在修飾動詞,而非名詞。
另一種表達方式是,疼痛描述的是我們體驗?zāi)撤N事物的方式,而非經(jīng)歷了什么。它是一種感覺方式。例如,我們說牙疼,然而“疼”實際上不是牙齒的屬性,而是我們體驗或感知牙齒的方式(這類似于說,番茄是紅的:“紅”不是番茄的屬性,而是我們感知番茄的方式)。用道格拉斯的話來說,“感覺性質(zhì)是我們感知物體方式(而非物體本身)的屬性”。疼痛“不是某人感覺到的東西或物體,而是感知這個東西或物體的滋味”。關(guān)鍵在于,疼痛不是天然感覺的固有特質(zhì),而是一種感知體驗的方式。疼痛是感知模式:疼痛不是創(chuàng)傷或有害刺激本身,而是我們評估創(chuàng)傷或刺激的方式。疼痛是存在于這個世界上的一種方式,或者命名事件的一種方式。
那么,歷史學問題就變成了:人們是怎樣應(yīng)對疼痛的,疼痛行為爭取完成的意識形態(tài)工作是怎樣的?這些事件類型是通過什么機制改變的?作為事件類型,疼痛是一種活動。人們以不同方式應(yīng)對疼痛。疼痛是在相關(guān)環(huán)境背景當中實踐的,不存在脫離情境的疼痛事件。畢竟,所謂“有害刺激”引起的尖叫可能會是劇痛的(體罰),也可能會是充滿樂趣的(受虐狂)。組織損傷的嚴重程度和所遭受痛苦的多少并非必然成比例,原因在于,大相徑庭的種種現(xiàn)象——戰(zhàn)斗熱情、工作滿意度、配偶關(guān)系、止痛藥的顏色——都能決定感受到的疼痛程度。期望值會影響一個人是感到“疼痛”,還是僅僅覺得“有壓力”。人們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地用同一個詞“疼痛”來指代打流感疫苗和眼性偏頭痛。
雖然我們自出生起就都被納入疼痛文化,處于疼痛當中卻絕非靜態(tài)或單一的,這就是為什么它需要歷史。人們能夠而且經(jīng)常挑戰(zhàn)主流的疼痛概念。的確,關(guān)于疼痛的創(chuàng)造力相當驚人,某些疼痛中的人利用它進行語言游戲、環(huán)境交流、身體表演(包括姿態(tài))。當然,就像我們在這本書里會看到的,對疼痛的最主流“行為”是將它物化成一個實體——賦予它自主性,獨立于對疼痛的行為者之外。因此,提出這些疑問變得相當重要:是誰決定了任何獨一無二、歷史上特定、處于某個地理位置的本體論內(nèi)容?有什么被排除在這些權(quán)力行為以外?
本書的大部分內(nèi)容都讓“人們按照事物看起來的樣子去思考和談?wù)撍鼈儭保缛R瑟姆所表達的:將疼痛想象成一個“它”,或者需要傾聽、遵從、與之戰(zhàn)斗的實體。然而,處于疼痛當中的方式牽涉一系列主體,沉浸在同別的身體、環(huán)境、語言過程的復雜關(guān)系中。要是說萊瑟姆完全贊成我的觀點,就太虛偽了,可我愿意想象,當他精明地講出這幾句話時,他是在表明這樣一種立場:
疼痛本身是生活的一部分,只能通過它對生活的影響、在生活中的功能來檢驗。不管它是小是大(打個比方)、程度如何,我們必須看看它對生活的影響、在生活中的功能。
翻譯成我自己的語言游戲,疼痛總是一種“處于疼痛當中”的狀態(tài),只能通過它擾亂和警示,驗證和培養(yǎng)現(xiàn)實世界里人的“存在狀態(tài)”的方式,才能理解它。
《疼痛的故事》,[新西蘭]喬安娜·伯克著,王宸譯,光啟書局|上海人民出版社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