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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的邏輯:陶真人與近代湖南》:另一個湖南故事

在近代史的政治脈絡中,湖南是一難以繞過的區(qū)域。自太平天國時代湘軍驟興,歷戊戌維新、庚子事變、辛亥革命等“大事因緣”,直至民國肇造,湖南與晚清政治演化的軌跡,一直關聯(lián)緊密。

在近代史的政治脈絡中,湖南是一難以繞過的區(qū)域。自太平天國時代湘軍驟興,歷戊戌維新、庚子事變、辛亥革命等“大事因緣”,直至民國肇造,湖南與晚清政治演化的軌跡,一直關聯(lián)緊密。且這種關聯(lián)并非惟有一面,如果說變法或革命中的湘人群體,還較偏向于清廷的“對手方”;那么新近研究揭出兩江總督“非湘人不可”這一政治格局的存在與延續(xù)(韓策《清季“湘人江督格局”的終結(jié)與“北洋下南洋”的形成》,《史學月刊》2021年第8期),充分證明在清廷內(nèi)部很長一段時間內(nèi),湘人亦具有不容小覷的勢力,不止限于湘軍時期。民國以降,時局板蕩,政治形勢變動劇烈乃至時有翻轉(zhuǎn),湖南地位相對下移。不過,民初湖南自治風潮、大革命時期的湖南農(nóng)民運動等史事,仍是學界討論甚多的課題。近代湖南的特殊地位令人著迷,不少學者因此入手研究,產(chǎn)出一批有分量的學術成果(如劉泱泱主編《湖南通史·近代卷》,湖南出版社,1994;周秋光等主編《湖南社會史》,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彭先國《湖南近代秘密社會研究》,岳麓書社,2001;王繼平《湘軍集團與晚清湖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許順富《湖南紳士與晚清政治變遷》,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陽信生《湖南近代紳士階層研究》,岳麓書社,2010;丁德昌《民初湖南省憲自治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張晶萍《近代“湘學觀”的形成與嬗變研究》;裴士鋒《湖南人與現(xiàn)代中國》,黃中憲譯,譚伯牛校,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藤谷浩悅《湖南省近代政治史研究》、汲古書院、2013,以及黃彰健、羅志田、楊念群、應星等學者的專題論文)??梢哉f,目前論著大致已描摹出近代湖南地方政治、社會的歷史痕跡。在此基礎上,如何進一步深入地方內(nèi)部,書寫更具細節(jié)性、整體感的歷史并解釋其脈絡演變,在前人基礎上真正有所推進,無疑是相關研究者難以回避的問題。龐毅在博士論文基礎上推出的新著《地方的邏輯:陶真人與近代湖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1年版),即可視作對這一問題的回應。值得一提的是,著者切入討論的引子,僅僅是長沙榔梨地方神祇“陶真人”,與此前同類研究相較,著眼點可謂極其細微。這就不由得讓人感到興味:從陶真人入手,究竟能講出怎樣的湖南故事?

核心概念與學術史定位

陶真人,是長沙榔梨有名的地方神,因肉身不腐受到當?shù)厝顺绨?。自咸、同年間多次得到清廷加封并列入祀典,直至1958年肉身被毀,陶真人信仰興衰始終與區(qū)域社會變動相始終。龐著以陶真人為研究對象,即“試圖在地方社會的脈絡中,探究陶真人與湖南地方社會的發(fā)展與演變,呈現(xiàn)地方社會結(jié)構(gòu)的內(nèi)在機制與動力”。透過陶真人的“生命史”,發(fā)現(xiàn)“湖南的地方自主性在近代的生長、發(fā)展與演變?!保ǖ?頁)

長沙榔梨地區(qū)的衛(wèi)星地圖


“地方自主性”是全書多次出現(xiàn)的關鍵概念,著者對此有一解說,意為:“地方在參與公共事務或公共活動中表現(xiàn)出來的自主程度”。具體而言,有以下幾點內(nèi)涵:(1)“地方”更多應作為社會性概念而非地理概念來把握,其主體是地方上的人;(2)地方意識、地方認同和地方自治程度,是衡量地方自主性大小的主要指標;(3)地方是一開放性的概念,其邊界必須在特定的語境中加以理解,而與作為主體的“地方”相對,其客體可以看作是以國家之名義行使權力的王朝或中央政府。簡言之,“地方自主性的研究,即從地方社會自身的發(fā)展脈絡出發(fā),用地方內(nèi)部的眼光揭示地方自身的發(fā)展邏輯,進而探究地方社會空間的大小,重構(gòu)地方歷史”,這也是龐著標題“地方的邏輯”之意旨所在。

不難發(fā)現(xiàn),這一概念實際依托于“國家與社會”的分析框架:社會(地方)的自主性,必須相對于國家干預而言,否則沒有意義;而社會空間的擴充或收縮與國家干預的強弱變化,不說此消彼長,大致上也呈現(xiàn)負相關的交互。著者于此有清晰認知,其正是在梳理“國家控制論”“地方精英論”“第三領域”“權力的文化網(wǎng)絡”等概念的基礎上,嘗試提出一個更具地方主體性與涵括感,能將地方精英之外的多元群體納入考察范圍的概念。

正因為此,該著的學術史定位,與以往近代湖南相關的社會史研究,很不相同。其先行研究述評,循三條學術進路展開。一是“民間信仰與地方社會”方面,總結(jié)此前就我國華南、臺灣、江南等地區(qū)展開的研究,主要有三種取向:

第一種是從民間信仰進入地方社會,發(fā)現(xiàn)國家在地方的歷史;第二種是把關注點放在神明信仰的發(fā)展之上,聚焦地方社會的發(fā)展變遷如何影響神明的變化;第三種是透過民間信仰觀察地方社會的結(jié)構(gòu)、組成、運行機制和發(fā)展情況。(第11頁)著者以為,這些取向無所謂高低優(yōu)劣,均可成為汲引的思想資源,而在地域與時段上,還可拓展相關研究的邊界。

二是“近代中國的民間信仰研究”方面,認為學界關于“反迷信”問題的討論,多在“國家”層面展開,尤其側(cè)重國家主導的“反迷信”運動,深入的在地化研究亟待進行。

三是“湖南地方史”方面,此部分尤見著者之運思。其敏銳察覺到,革命史與現(xiàn)代化作為近代湖南地方史書寫的兩大經(jīng)典范式,雖然“各有側(cè)重,但都是以建設一個新中國/現(xiàn)代國家為旨歸。國家的歷史成為湖南地方史書寫的主要出發(fā)點”,以國家為中心的敘述主導了地方史的書寫。受國家話語干擾較小的地方文化或思想史論著,則多未能深入地方脈絡之中,如下一段評論尤具針對性:

關于湖南地方性的研究,多從“湖湘文化”的精髓或者湖南人的性格來展開討論。這類論著與其說是湖南歷史的研究,不如說是當下對湖南文化的一種建構(gòu)。(第23頁)

而晚近出現(xiàn)的政治史路徑下的“地方主義”研究與思想文化史路徑下的“地方意識(認同)”研究,前者在“中央—地方”框架下展開,更注重省級政府與中央的關系;后者則著力討論“認識”層面的塑造與建構(gòu)。其實,基于“地方自主性”觀察,在地方社會的“實踐”層面,還存在廣闊的研究空間。

可以說,著者關于前兩種學術進路的討論,更多還是理論與方法層面的觀摩、對話,而后一種討論,則真正觸及當前湖南地方史研究的痛點,也使得其著具有深一層的學術史意義。

內(nèi)容概要

本書凡4章,另有1篇附錄?,F(xiàn)有文獻一般認為,陶真人的原型是東晉陶淡及其侄兒陶烜,距今1000多年。陶真人所在的廟宇被稱為陶公廟,坐落于瀏陽河畔臨湘山上,亦被認為是“六朝古跡”。陶公廟地處長沙城東30里的榔梨市境內(nèi),陶公廟與榔梨市的關系,被形容為“因廟成集,因集成市”,即榔梨市的產(chǎn)生,得益于陶公廟的繁盛。第一章《解構(gòu)與重構(gòu):陶真人及其與榔梨地方社會的關系》,基于歷史文獻、神話傳說和田野調(diào)查等資料解構(gòu)陳說,并重構(gòu)陶真人與榔梨地方社會的歷史脈絡:榔梨市陶真人的興起是因為其有肉身遺存,原型不能確指為誰。但在歷史演進過程中,經(jīng)士人構(gòu)建,逐漸附會為東晉陶淡。榔梨市作為市鎮(zhèn)出現(xiàn)于宋元之際,遠早于陶公廟的出現(xiàn)時間。陶公廟會的形成,是當?shù)厣倘藶橥苿永评娼?jīng)濟發(fā)展進行的創(chuàng)造。在地方宗族、商人和行會的共同經(jīng)營下,陶公廟方成為榔梨市和長沙東鄉(xiāng)地方社會的中心。

第二章《從“民祀”進入“祀典”:陶真人的發(fā)展與湖南地方力量的崛起(1852-1911)》論證陶真人由并無清朝法統(tǒng)承認的“民祀”進入國家祀典,實質(zhì)象征著晚清湖南地方力量的崛起。爬梳文獻,可知為陶真人(及與之相類的李真人)請封背后的推動力量,主要為湘軍集團。通過在榔梨設局征收厘金、挪用陶李真人廟產(chǎn)等方式,湘軍集團的籌餉人員介入榔梨地方內(nèi)部,與陶李真人建立了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其中很大一部分,不僅是陶李真人的信奉者,而且積極參與廟務。更關鍵的是,陶李真人還被視作湘軍水師的保護神。由于這些因素疊加,陶李真人才能在湖南地方諸神中脫穎而出。與此同時,塑造地方神也成為湖南建構(gòu)地方傳統(tǒng)、尋求湖南認同的標志之一。

第三章《繁榮如何可能:陶真人與民國初年湖南的政治與社會(1912-1926)》通過報刊、方志和民間文獻,勾勒出民初陶真人信仰更趨繁盛的景象,不過相伴隨而來的,還有科學主義興起后陶真人面臨的“迷信”批判及廟產(chǎn)危機。通過一系列靈應故事的再創(chuàng)造與傳播、廟產(chǎn)的再分配,這些危機得以一一化解。陶真人信仰之所以能迎來繁榮,除民眾和社區(qū)支持外,還與陶真人的地方宗教化這一特殊情形有關。陶真人被吸納入紫霞教的信仰體系之中,而紫霞教與湖南諸多軍政要員,有著密切往來。更為重要的是,民國初年,地方政府嚴重依賴于地方社會力量,支持與推動陶真人信仰傳播,實是統(tǒng)合社會、維護政權穩(wěn)定的必要選擇。在湖南地方自治的背景下,陶真人也被打造成為湖南省的保護神。

陶公廟,龐毅拍攝,2014年7月2日


陶公廟戲臺,龐毅拍攝,2014年7月2日


第四章《由“盛”而“衰”:陶真人與湖南地方社會空間的嬗變(1926-1958)》,將研究時段繼續(xù)后推,強調(diào)在國家管控加強之時,地方社會并非被動接受;相反,地方社會通過各種組織紐帶來強化自身結(jié)構(gòu),并利用國家政策和時局等因素,尋求生存與發(fā)展的空間。1934年陶真人再次進城救災,便是地方社會在多種合力下對國家控制的一次反彈。陶真人通過從“神”到“人”的身份轉(zhuǎn)換,憑借船山學社和孔道學校等力量的支持,推出新編《臨湘山志》,不僅重新找到合法性,還獲得一定發(fā)展。1945年后,盡管國民黨基層統(tǒng)治趨嚴,但因地方社會的應對與配合,陶真人仍有較大活動空間。新中國成立后,在一系列政治運動推動下,榔梨地方社會原有組織形態(tài)瓦解?!按筌S進”期間,陶真人肉身被毀,標志著陶真人為中心的榔梨地方社會結(jié)構(gòu)最終解體。

附錄《城隍如何守城:善城隍與晚清湖南地方政治》由正文衍生,討論的問題仍在全書脈絡之內(nèi)。該著第二章述及,湘軍集團為陶真人請封,理由之一即為“咸豐二年,保護危城”。實際上,陶真人與護城無關,倒是善化城隍確因護城有功而被褒獎。在考察善城隍守城及敕封的來龍去脈后,著者發(fā)現(xiàn),敕封的真正原因是安撫在戰(zhàn)爭中做出貢獻的商民,以達到聯(lián)合地方力量維護穩(wěn)定之目的;而敕封行為的發(fā)生,緣于長沙民眾的請求。地方神明能夠成為地方政府解決地方問題的原因,與清王朝統(tǒng)治能力日漸式微有關,還依托于地方神明的內(nèi)在發(fā)展以及社會力量的增強。

地方文獻的著力發(fā)掘

早先的湖南地方史論著,習慣從人物、集團、階層、思潮等角度處理問題。在草創(chuàng)階段,從此入手勾勒脈絡、描摹輪廓,為后續(xù)研究鋪墊基石,當然是必要步驟,具有不容磨滅的學術貢獻。實際上,這也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即早年相關史料的整理刊印,遠不如今日之豐富齊備,尤其是地方史研究,相關史料不易支撐起較深入的細部討論。

平心而論,就近年史料出版、信息交流的情況看,研究者搜集史料的難度較老輩已大大降低(特殊情況如檔案保密等另當別論)。史料收集是否“竭澤而漁”,基本取決于研究者所下的功夫。龐著在這一方面用力特深。以口述史料為例,書中共征引26人的口述記錄,受訪者年齡均在63-93歲之間,可見著者是真正走進榔梨社會內(nèi)部,與地方耆老深入交流。如果沒有豐富的口述資料,僅憑地方檔案,書中關于陶真人與1950年代地方社會結(jié)構(gòu)變遷情形的論述,恐怕無法達到現(xiàn)有水準。

讀者讀畢全書,除陶真人之外,印象最深刻的,可能并非歷史人物,反而是當代榔梨的地方文史研究者柳克文。著者在書中多次征引其《梨江舊事》《晚晴齋主自編年譜》《榔梨手工業(yè)社會主義改造資料》等論著手稿,在“后記”中,更細致交代了尋找柳克文的歷程,內(nèi)容稍長,但值得照錄:

柳是一位非常熟悉榔梨的地方文史專家,在關于榔梨的文史資料中,他的文章出現(xiàn)最多。因此,拜會柳克文成為我的一大心愿。遺憾的是,在實地走訪的過程中,沒有發(fā)現(xiàn)柳的更多消息,一般得到的答復是柳已去世,或不知去向。在一次訪談中,一位老人告訴我柳克文的哥哥柳克武還在世。當我到了柳克武的住處時,得知柳克武已經(jīng)去世,家也搬走了,但又知道了柳克武之女的下落。8月的長沙,驕陽似火,冒著炎炎烈日,我一路問一路找,終于見到了柳克武之女。當我把此行的目的告訴她時,才知柳克文確已去世,家也搬到了長沙市區(qū)。盡管不熟悉,但她還是把柳克文兒子柳若夫的電話告訴了我。幾經(jīng)聯(lián)系,我終于見到了柳若夫,并與他一道到了柳克文去世前的住所,找到了柳克文遺留的手稿《梨江舊事》。(第323頁)

其間甘苦,有過類似經(jīng)歷的研究者應深有體會。

還具啟發(fā)意義的是,著者從《中華山水志叢刊》中發(fā)現(xiàn)了《臨湘山志》《龍?zhí)渡街尽返炔牧?。就其引用情況看,此類文獻中其實收錄不少社會史史料。如陳達勛編《臨湘山志》中就留有民國時期陶公廟廟產(chǎn)歸屬問題的判決書、批牘等公文,對深化討論相當重要,提示學者在搜集史料時拓展思路、放寬視野。

《陶真人救劫經(jīng)》書影,日本早稻田大學圖書館藏


關系視角:史料解讀的方法自覺

當然,史料的發(fā)掘與整理,是一永無止境的過程。歷史學者的本分,一方面是盡可能多地發(fā)掘史料;另一方面,則是在目前史料掌握情況下,努力推動研究趨向深入。在理論層面,龐著提出“地方自主性”這一概念以進一步探討中國的“國家與社會”,這是其得意之筆。我不懂理論,也無意介入“國家與社會”問題的相關討論,對概念本身的學理價值無力評說。不過,這一概念強調(diào)地方史研究應從地方內(nèi)部入手,努力把握“地方的邏輯”,不僅將地方官員、巨紳之外的歷史群體帶回歷史,對研究風氣的由“虛”入“實”也不無裨益。無論如何,從實處著手,把握歷史主體的行動并加以闡釋,逐步逼近歷史本相,應是史學研究的基礎工作。

在史料解讀層面,龐著也不乏精彩之處。比如,在探討同治年間陶李真人何以得到清廷敕封時,著者引用了一份公呈名單,其中羅列了參與請封者姓名,共33人。一一考證,發(fā)現(xiàn)這些人主要是“湘軍的后勤人員和幕僚”,換句話說,湘軍集團推動了陶李真人的敕封。不止如此,著者仔細爬梳公呈人員間的人際網(wǎng)絡,發(fā)現(xiàn)大致存在同僚、同年與聯(lián)姻三種關系,如“徐棻、舒勛、黃瑜、張自牧和康阜等人,同屬湖南東征局,有為湘軍籌餉而獲得保獎之事”,“徐棻、易卓、彭申甫均是道光十五年(1835)中舉,有同年之誼”,“彭申甫的父親彭永思是嘉慶十四年(1809)進士,與陶澍是兒女親家,彭申甫娶了陶澍的三女兒,與賀熙齡之子賀玨、胡林翼是連襟”(第105、114頁)。凡此種種,小處說是明晰公呈人員的人際關系,大處說,則對認識湘軍集團的地方脈絡,亦有助益。

何以湘軍集團樂于抬高陶李真人的地位?很大程度上因為陶李真人為湘軍水師的保護神。這一結(jié)論的得出,依賴于著者對兩份李真人廟捐款單的留意。據(jù)捐款名錄,相關人員均為湘軍水師出身,而在榔梨的信仰體系中,陶李真人是高于周邊龍王的“大神”,具有掌控風雨的神力。兩相印證,這一問題基本解決。值得稱道的是,著者的思考并未停留于此。其據(jù)《清史稿》《欽定大清會典事例》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自道光朝至同治朝,得到官方承認的湖南地方神祇數(shù)量一直呈遞增態(tài)勢,這一現(xiàn)象與湘軍崛起、湖南地方力量的增強息息相關。陶李真人的崇拜故事,也應放在這條歷史脈絡中加以理解。如此一來,研究的深度與關聯(lián)性,便大大拓展了。這或是全書用力最深的部分。類似的解讀在書中還有幾處,像分析國民政府統(tǒng)治后期陶真人由“神”到“人”的形象重塑,著者仍細致考察了《臨湘山志》主要撰者的身份,發(fā)現(xiàn)他們幾乎皆為湖南船山學社的成員,由此入手解釋相關問題。

在我看來,全書實際存在著一個方法論上的自覺,即關系視角。緒論結(jié)尾提到:“從根本上言,與其說陶真人是本書的研究對象,毋寧說其背后的‘人’才是真正的研究對象。具體而言,就是從陶真人背后的‘人’出發(fā),從他們的行為和交往關系入手,把碎片化的材料拼接成一幅完整的歷史地圖?!苯袑W者亦強調(diào):從另一個角度看,僅僅限于“實體思維”,解決了“是什么”的問題還不夠,還需要補充“關系思維”,將對象放到語境中、放到關系網(wǎng)絡中、放到結(jié)構(gòu)中去認識。追求的是“關系中的實體”“實體上的關系”,以關系思維統(tǒng)攝實體思維。(侯旭東:《什么是日常統(tǒng)治史》,第323頁)

的確,獨立的個人不足以成為歷史行動者,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才是歷史真正的主題。在傳統(tǒng)王朝政治史領域,關系視角的取徑得到較好貫徹;但在地方政治史、社會史領域,仍嫌不足。事實上,對于地方史來說,關系視角的引入是完全必要的,因為這里存在著史料上的結(jié)構(gòu)性困境。只要時段稍早,現(xiàn)存史料便不足以還原一個地方性人物的基本面貌,遑論把握其思想與行動。這是地方史研究無法克服的先天難題,而關系取徑為破局提供了思路:我們雖然無法還原人物本身,但憑借關系視角,大致可以重構(gòu)當時的社會網(wǎng)絡,進而將面目模糊的個人置放到大概合適的位置,以此逼近地方社會的實況。

社會史與政治史的交界

雖然著者自認本書為一本地方社會史專著,但其中亦有相當篇幅涉及地方政治。或者說,地方政治與地方社會,本就有千絲萬縷的關系,沒有面貌完全單純的政治史或社會史。而政治史與社會史的交界地帶,或許是最值得著力之處。

第三章討論說,1925年湖南水災,省政府在迎請?zhí)绽钫嫒?、周公真人、它龍將軍、湘鄉(xiāng)易孝子等地方神祇進城救災后,又非常怪異地從北京請來一位鐵板將軍。著者給出的解釋是,“結(jié)合當時湖南省政局的變動,邀請北京的鐵板將軍來湘求雨,實際上是承認北京政府的一種宣言”(第198頁)。這一思路,就將地方的社會與政治,乃至中央政局變化相勾連,也具備足夠的解釋力。

一些社會史進路的思索,對政治史研究也有啟發(fā)。同章追尋民初陶真人信仰繁盛的因緣,注意到其時流行于湖南的民間教派紫霞教,進而發(fā)現(xiàn),“紫霞教在當時不僅吸引了普通民眾,而且時任軍政要員也多參與其中。據(jù)《長沙市志》記載,湖南省政府委員毛炳文、專員張元富、軍長賀耀祖、省會警察督察長楊重九等均參加了同心小補堂,并任堂內(nèi)教長”(第192頁)。而民國年間湖南的權勢人物如省長趙恒惕、督軍張敬堯、教育廳長曹典球,與紫霞教皆有密切往來。這樣的歷史因素,恰恰是地方政治史研究需要注意而常常忽視的。

趙恒惕,1880-1971


不過,政治史與社會史的相互解釋,有時亦存危險。與北洋政府時期陶李真人經(jīng)常進城救災形成對比,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的七年間,湖南政府一直未請?zhí)绽钫嫒巳氤?。直?934年全國性旱災發(fā)生,何鍵政府方迎請?zhí)绽钫嫒巳氤瞧碛?。對這一異?,F(xiàn)象,著者以何鍵與中央政府的關系加以解釋,即何鍵大致有一與中央政府離心傾向加劇的過程,這一趨勢至1934年達到頂峰,因此有當年的迎神祈雨發(fā)生。但當蔣介石著手消除西南割據(jù)狀態(tài)時,何鍵又逐漸倒向妥協(xié),在祈雨結(jié)束兩個月后發(fā)表了“力辟迷信”的演講以迎合中央。這樣的論證稍嫌簡略,其間存在若干邏輯缺環(huán)。首先,七年未迎請?zhí)绽钫嫒?,似應確定這七年間湖南是否有過旱災,旱災是否嚴重,尤其需要與存在迎神祈雨現(xiàn)象的年份進行比對。其次,承認何鍵有離心傾向,且這一傾向在1934年達到頂峰,那么,何以確知迎神祈雨這一行為,就一定存在與中央抗衡的意味,而不是順應災情及地方紳民之吁求?第三,如何判斷何鍵批評迷信之演講是其妥協(xié)態(tài)度的表達,而非與其個人思想或加強省政府統(tǒng)治權威等因素相關?總之,研究者需要警惕政治史邏輯對地方社會運作討論的過度侵占,在論證過程中,注意因果關系構(gòu)建的限度。

余論

全書以“地方自主性”串聯(lián),通過陶真人切入討論湖南社會的地方生存空間,線索明確、眉目清楚,很有整體感。且著者視野廣闊,行文中隨時與既有研究對話,問題關懷并不限于湖南。在陶公廟廟產(chǎn)興學危機中,即注意到地方廟董與學董實則意見一致,不能依據(jù)邏輯推理判斷二者盡處于對立狀態(tài),很好詮釋了歷史的復雜性。但不可避免的,書中亦微有小疵。

前已述及,著者在史料搜集上下了相當功夫?;蚴鞘艽擞绊懀承┱撌鲈谑妨鲜褂蒙仙韵邮忞s。如第一章介紹“榔梨的市場”,所用史料上至1879年,下至當代口述訪談,這里或許仍有史料不足的限制,但至少應隨文交代以晚出史料論證較早問題的可行性。

再是,就個人感受而言,著者行文干脆簡潔,惟表述有時略顯跳脫。其解釋1934年迎神祈雨成為省政府選擇原因,以“地方社會力量的強大”“地方社會與地方政府之間形成了密切的合作機制”“地方士紳與政府官員間有著良好的溝通管道”(第213頁)作為每段開頭,似加數(shù)字以示順序為宜。再如介紹《臨湘山志》作者群體,涉及王壽慈的部分,徑以“王壽慈的護教救世”(第233頁)作為起首句,讀者大概明白其意在概括全段,凸顯內(nèi)容。但如此一來,前后文氣割裂,較影響閱讀體驗。此外,還有一些校對上的枝節(jié)問題,如170頁腳注4《光緒朝東華錄》編者朱壽朋誤作“朱壽鵬”。

任何歷史書寫都是一種遮蔽。著者將過往未及注意的相關群體納入考察范圍,從獨特的問題點切入,為我們講述了另一個精彩的湖南故事。但不得不說,故事的舞臺是以長沙為基礎搭建的,“國家與社會”的構(gòu)架之下,如何彰顯地方與地方的聯(lián)系,似乎又成了問題。不過,本書的完成,也只是著者湖南研究的第一步。

附記:本篇承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戴海斌老師、曾煜同學指正,又勞龐毅老師審閱,謹致謝意。黃兆楠在寫作過程中時時鼓勵,尤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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