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刺的解剖》,[美]吉爾伯特·海厄特著,張沛譯,商務印書館2021年10月,384頁,85.00元
吉爾伯特·海厄特
閱讀《諷刺的解剖》(1962),可以讓我們重溫一下那個久違了的“新批評”年代。作者吉爾伯特·海厄特(Gilbert Highet,1906-1978),是蘇格蘭裔美國古典學家、評論家、文學史家。他一生致力于古典文化的教學與研究,主要著作有《古典傳統(tǒng)》(The Classical Tradition,1949)、《荷馬概論》(An Outline of Homer,1935)等。誠如作者所說,諷刺是最富創(chuàng)造力和挑戰(zhàn)性的文學形式之一。
諷刺的多樣形態(tài)與歷史
海厄特將諷刺文學分為獨白、戲仿與敘事三種類型,并以此為脈絡,在西方文學中尋覓各種各樣的范本。諷刺的多樣形態(tài),是這本書研究的重點?!爸S刺”究竟是什么,不太容易界定,但圍繞著它,有諸多相關聯(lián)的概念,比如“戲仿”(parody,13頁),“反諷”(irony,15頁),“譏誚”(lampoon,28頁),“攻訐”(diatribe,42頁),“譏諷”(sarcasm,62頁),“謾罵”(invective,175頁)等等(本文提及的頁碼,均出自中譯本《諷刺的解剖》)。作為文學形式,“諷刺”的“近親”也不少,比如喜劇和鬧劇,書中常常征引。
《諷刺的解剖》涉獵的,不僅僅是文學,還包括其他的藝術種類。比如,海厄特指出,米開朗基羅和提香在各自的作品中,都對《拉奧孔》雕像中某些人物的姿勢,進行了“諷刺性的戲仿”(100頁);同樣,西方音樂中,也不乏經(jīng)典的諷刺范例,比如,斯特拉文斯基的芭蕾舞劇《仙女之吻》,就是對柴可夫斯基的戲仿?!爸S刺”甚至超出了文學和藝術,還可以是“惡作劇”(hoax)。一伙布魯姆斯伯里的藝術家(其中,大名鼎鼎的小說家伍爾夫,居然女扮男裝!)假冒埃塞俄比亞皇帝一行,并且騙過了英國皇家海軍(107頁)。作者還以驚險刺激的歷史事件為例,說明對真實身份的戲仿,如1944年,一位英國中尉模仿蒙哥馬利將軍,前往直布羅陀執(zhí)行任務,竟然迷惑了納粹情報機構(gòu)的諜報人員(105頁)。廣義的“諷刺”,已經(jīng)不是修辭格或者藝術形式,而是人類存在的真實境況。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的宣傳口號,我們都還依稀記得,“這是一場結(jié)束所有戰(zhàn)爭的戰(zhàn)爭”,可誰曾料到,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接踵而至;二十世紀末,有人高喊“歷史的終結(jié)”和“最后的人”,二十一世紀初卻見證了各種“原教旨主義”(不限于宗教派系)的涌現(xiàn)。
海厄特還簡單地勾勒了“諷刺”的歷史。比如獨白型諷刺,它起源于古希臘,到了賀拉斯和朱文納爾的手里,變得豐富多樣,幾乎可以和史詩、悲劇曾并駕齊驅(qū)。不妨說,這是它最輝煌的年代(43頁)。后來,獨白型諷刺逐漸衰落,作者指出,終結(jié)這一古典諷刺傳統(tǒng)的,正是背教者尤立安皇帝。隨著基督教的到來,“諷刺獨白,幾近銷聲匿跡”(46頁)。修道院和教會神職人員,狂歡作樂,或者酗酒成風,早在十世紀,就被揶揄、嘲諷了,彼特拉克、伊拉斯謨等,也戲弄了此種行徑。海厄特這里強調(diào)的,僅僅是“諷刺型獨白”,而它的復興,則要等到巴洛克時代,經(jīng)典的作家,有法國的布瓦洛,在英國,則有蒲柏、斯威夫特(51頁)。
就英國文學而言,這里有一個不必然的關聯(lián)。蒲柏、斯威夫特等恰好屬于英國文學史上所謂的“奧古斯都”作家。奧古斯都是羅馬帝國的開國皇帝,其統(tǒng)治時期,羅馬不僅武力強大,文學上也鼎盛繁榮,賀拉斯和維吉爾就是最好的例證。蒲柏曾寫詩獻給喬治二世,把后者比作奧古斯都,這當然是帶有諷刺意味的。后世的文學史家也用“奧古斯都風格”,來稱呼十八世紀前半期的英國文學。蒲柏寫過“仿賀拉斯詩札”多篇,約翰遜博士的《倫敦》,則是仿朱文納爾的詩作,都是諷刺文學中的名篇。英雄雙行體,是蒲柏詩歌的一大特點,《諷刺的解剖》中譯本以散文體來翻譯,也未加說明,這是一個遺憾(如第5頁、18頁等)。
諷刺的“興起”與 “不從國教”
其實,諷刺(不只是“諷刺獨白”)在英國的“興起”,和宗教是有一點關系的。宗教改革以降,各教派之間相互攻擊,少不了冷嘲熱諷,這在十八世紀的英國,尤甚尤烈,本文對此稍加解說,并指出相關諷刺背后的社會問題,也就是“制度化的不公正”。
1660年王政復辟后,英國議會通過一系列恢復國教(圣公會)的法令,在國內(nèi)實行宗教歧視政策。此時,相對于“國教徒”,產(chǎn)生了一個叫作“不從國教者”的群體,他們是“二等公民”,被剝奪了某些民事、政治和宗教權利。1661年頒布的《市鎮(zhèn)機關法》,要求市鎮(zhèn)供職人員必須采用國教的圣餐儀式,1662年的《信仰劃一法》,要求不從國教者服從國教的教義。1673年的《誓證法》重申:一切官員必須按英國國教會的禮儀領受圣餐,宣誓效忠英國國王,否認天主教教義中的“圣體轉(zhuǎn)化說”。但這樣的壓迫政策,并不能貫徹到底,總是隨著時局的變化而調(diào)整。光榮革命后,由于《寬容法》的頒布,強制不從國教者在星期天到國教教堂做禮拜,這完全不是政府或教會法庭控制得了的。領受圣餐者的數(shù)量,明顯地下降了。更有甚者,在信奉三位一體說的不從國教教徒當中,還流行著“偶爾尊奉國教”(occasional conformity)的做法,藉此,這些“二等公民”可以規(guī)避《誓證法》和《市鎮(zhèn)機關法》等的要求,也就是說,他們也可以“有條件地”擔任公職。當然,也有堅定的不從國教者,拒絕為此而宣誓,哪怕是一年一次也不干。在漫長的十八世紀(1660-1832),曾出現(xiàn)過各種努力,力爭要取消《誓證法》和《市鎮(zhèn)機關法》,但均未成功。有了這樣的“制度化不公正”的背景,就可以理解國教徒和不從國教徒之間的唇槍舌劍了,不必說,后者是一個弱勢群體?!吨S刺的解剖》所提及的英國十八世紀的諷刺作品,可以說大多與此有關。
1663年,巴特勒的《胡迪布拉斯》面世,《堂吉訶德》和《喬裝的維吉爾》是它的“前文本”,這首詩嘲諷的對象是清教徒,確切地說,是長老派教徒。海厄特的評價很精當:“塞萬提斯有時拿不準是為力圖改變和改善這個世界的堂吉訶德說話,還是為嘲笑堂吉訶德徒勞無功的世人說話。但是巴特勒始終知道誰在嘲笑誰,而且斷無瘋狂會比理智高貴的想法。”總之,塞萬提斯會覺得,吉訶德是有些可愛的,而巴特勒心知肚明,胡迪布拉斯只有可笑的份。約翰遜博士也有類似的評論:塞萬提斯對吉訶德,可謂“略有深情”,而巴特勒之于胡迪布拉斯,只是“無動于衷”。中譯本在這部分,有一處翻譯上的錯誤,原文如下:“它的主人公‘全無上校的樣子(acolonelling)’闖蕩江湖?!保?35頁)這句話出自《胡迪布拉斯》第一卷第十四行,原文是,And out he rode acolonelling。譯者大概認為acolonelling中的前綴a,是用來表示“否定的”,其實這里的a在語法功能上主要是構(gòu)成現(xiàn)在分詞,并無語義上的變化。這句話的意思是,主人公“像上校一樣,駕馬而去”?!吨Z頓英國文學選集》對這首詩有簡單的介紹,其中提到“acolonelling against the popular sport of bear baiting”,也就是說,“駕馬而去”是為了阻止民眾參與“逗熊”之類的娛樂。這是清教徒道德嚴苛的一個例證,約翰·伊夫林(John Evelyn)的日記中多有記載。
再來看德萊頓的《麥克·弗萊克諾》。這是一首滑稽史詩,詩歌標題的意思,是“弗萊克諾的兒子”。被嘲諷的“兒子”,指的是當時的詩人托馬斯·沙德威爾(Thomas Shadwell),此人日后接替了德萊頓,成為下一位“桂冠詩人”。德萊頓在詩歌中,硬是把這位“清教徒”死對頭與天主教信徒(作者按:即弗萊克諾)掛上鉤。當時的宗教斗爭,總是和黨派相關。1681年,德萊頓寫了《押沙龍和亞希多弗》(Absalom and Achitophel),這是對“排斥法案”的回應。所謂“排斥”,就是不讓信仰天主教的約克公爵(查理二世的弟弟,后來的詹姆士二世)繼位。其實,英國的兩黨,就是圍繞著“排斥法案”產(chǎn)生的。約翰遜博士在《詩人傳》中指出,《押沙龍和亞希多弗》是“第一次將詩歌和政治結(jié)合起來”,頗受民眾歡迎。在《舊約》里,大衛(wèi)王愛子押沙龍造反,仰仗的一位謀士,叫作亞希多弗。德萊頓的這首詩,影射查理二世的私生子蒙茅斯公爵謀反,而那位維護新教利益的沙夫茨伯里伯爵(洛克的恩主),就成了亞希多弗。德萊頓被沙德威爾喚作“托利”,作為回應,他稱后者為“輝格”。此時的德萊頓,以國教徒自居,語氣咄咄逼人。稍后,德萊頓寫了《俗人的宗教》(Religio Laici; or, A Layman’s Faith),從中讀者可以嗅出時代風氣的微妙變化,國教徒不得不面對不從國教者和天主教徒的諸種攻擊,而詩人要求國教徒“保持冷靜”。1685年,詹姆斯二世繼位,德萊頓干脆皈依了羅馬天主教,他的詩歌《牝鹿與豹》(The Hind and the Panther, Part 1)就是一個心跡的證明。這個當口,許多國教徒紛紛改宗,以迎合詹姆士二世。時人和后來的學者,都紛紛推測,德萊頓改宗,是出于實際利益的考量。約翰遜博士有言,“如果說德萊頓變節(jié),那么,他是隨著全國人而變節(jié)的”。所謂的變節(jié),就是改宗。
最滑稽的是,在這樣的“諷刺”大戰(zhàn)中,有時會敵我不分。誠如作者所說,揶揄過于含而不露,甚至給人一種發(fā)自肺腑的印象的話,就有可能被誤當作是冷靜的評論者,或者真誠的贊美者。海厄特以《格列佛游記》為例,不太有代表性(15頁)。這里不妨舉兩個更有說服力的例子。1702年,笛福的時政文章《對待不從國教者的最簡便辦法》(The Shortest Way with Dissenters)問世。在文中,笛福儼然一個托利黨人,提出“整治”不同教派的最佳方案:將這些人趕出國門,或者,干脆將教士處以絞刑。文章發(fā)表之初,托利分子并不明白,這是諷刺他們自己的迫害行徑,而輝格黨人反倒義憤填膺,發(fā)毒誓要跟此文的作者算賬。稍后,掌權的托利黨人恍然大悟,二話不說就監(jiān)禁了笛福,除了罰款,還讓他戴著枷鎖,在倫敦街頭示眾三天。
另一個例子,是柏克的《為自然社會辯護》(Vindication of Natural Society, 1756)。此文刻意模仿博林布魯克行文風格和思想原則。博林布魯克是洛克的信徒,將懷疑論經(jīng)驗主義原則應用于宗教,否認任何基于神啟的基督教,其中自然神論的傾向,可謂昭然若揭。柏克的模仿,惟妙惟肖,人們確信,這篇文章出自博林布魯克或其忠實信徒之手。后來再版時,柏克不得不附上一篇前言,說明自己的諷刺意圖,其實,他的矛頭也指向伏爾泰和盧梭。順便說一下,伏爾泰曾被霍安家族送進巴士底監(jiān)獄,出獄后就逃亡英國,期間受到這位博林布魯克的盛情款待,通過后者又進一步結(jié)識了蒲柏、斯威夫特等。比較而言,《羅馬帝國衰亡史》的諷刺較為明顯,普通讀者亦能覺察到。吉本十六歲時,信仰了天主教,他那位忠實于國教的父親,為此大發(fā)雷霆,干脆送大逆不道的兒子去洛桑,在一個加爾文教士的家里反省。1757年,吉本恢復了國教信仰,但終生對宗教持有懷疑的態(tài)度。這本巨著的第十五和十六章,專門討論基督教興起和發(fā)展,多有嘲諷、挖苦,引起了時人的譴責。為了駁斥這些讀者的偏見,吉本撰寫了一篇題為“為15和16章中某些段落辯護”的文章,來澄清自己的意圖。
斯威夫特是引述最多的英國作家
肖像畫家查爾斯·杰瓦斯(Charles Jervas)繪制的斯威夫特肖像
《諷刺的解剖》全書引述最多的英國作家,是斯威夫特。1697年,在宗教諷刺寓言《一只木桶的故事》中,斯威夫特看似捍衛(wèi)國教立場,抨擊羅馬天主教的反動和清教徒的偏激。就在光榮革命的前夕,少數(shù)不從國教者猶豫不決,拿不準是否要支持詹姆士二世的“宗教寬容”。斯威夫特對此耿耿于懷,似乎他們與天主教徒追求共同的目標。不過,這篇文章里還包含了大量對教會的尖銳批評,以及對神學觀點的嘲弄,簡直不像是出自一個教會人員的手筆。對斯威夫特的宗教立場,海厄特給出了耐人尋味的評價。斯威夫特雖然“表面上是一名基督徒,強烈地信仰原罪,但對超自然的力量毫無信心,在自己的宗教信仰和它的創(chuàng)始人中,都看不到任何救贖的希望”(183頁)。這是針對《格列夫游記》而發(fā)的評論,斷定作者的內(nèi)心世界談何容易,更不必說這位諷刺高手了。斯威夫特剛出道時就寫過《書戰(zhàn)》,對古典派作家和現(xiàn)代派著作都十分熟稔?!陡窳蟹蛴斡洝烦1划斪鳌皟和膶W讀物”,實際上,它和《理想國》也很明顯的精神契合。柏拉圖的兩個兄弟,格勞孔和阿德曼圖斯,最后都領悟到:靈魂不可能變得“純潔”,或者說,不可能得到“凈化”,除非它脫離了人的身體及其邪惡?!陡窳蟹蛴斡洝房梢钥闯墒且徊俊白冃斡洝?,“原罪”說到底和我們的身體或者“形”有關。
斯威夫特對光榮革命的態(tài)度,更不太容易斷定。受輝格黨恩主坦普爾(也是他自己的遠房親戚)的影響,斯威夫特寫過《威廉頌》,這是對光榮革命的肯定,但這場革命也威脅到了社會的基本秩序,此類擔憂在1692年創(chuàng)作、但未曾發(fā)表的《??肆_夫特頌》中隱約可見。??肆_夫特指的是,剛?cè)ナ赖那翱蔡夭状笾鹘?,著名的“拒絕宣誓者”,拒絕向威廉國王宣誓效忠。斯威夫特的諷刺文章,一如蒲柏的詩歌,是最為復雜的,個人性情、政治、宗教和族裔等因素,往往交織一處。誰能說清楚,斯威夫特有幾張面孔?他是托利,還是輝格?是保守的,還是激進的?他自稱,政治上是輝格黨人,宗教上屬于國教中的高教派。但不要忘記,他還說過:“我們當中的輝格和托利,大多數(shù)不是都聲稱在基本原則上是一致的嗎:效忠女王,拒絕向僭越王宣誓,新教統(tǒng)治下的王位;接受光榮革命的最終解決,鐘情于國教,以及對非國教徒的寬容。不,有時,他們還更進一步,轉(zhuǎn)而擁護彼此的原則:輝格分子會成為國王特權的堅定擁護者;而托利則變成了(擁護)人民自由權利的黨派 ?!?/p>
斯威夫特常被當作愛爾蘭的愛國者,“自由的捍衛(wèi)者”(這是墓志銘中的原話),這主要得益于《布商的信》(1724)。實際上,他的寫作動機極為復雜,與熱愛自由相比,他更痛恨倫敦輝格黨政權,尤甚仇視喬治一世和沃波爾首相。斯威夫特曾經(jīng)緊緊追隨輝格黨,夢寐以求在英國國教內(nèi)覓得一個顯赫的神職。斯威夫特也不太不掩飾自己對愛爾蘭人和愛爾蘭政治的蔑視??梢哉f,愛爾蘭最初只是他的流放之地。當安女王去世后,斯威夫特失望地回到愛爾蘭,并下定決心不去干涉愛爾蘭的政治。接下來的幾年,他主要是為安女王的最后一屆政府而辯護。那么,《布商的信》背后的憤怒,究竟是什么?漢諾威王朝登基后,托利黨失寵,輝格黨反攻倒算,彈劾斯威夫特的老朋友、托利黨領袖(包括上面提到的博林布魯克),最重要的是,此時的輝格黨政府試圖加強不從國教的地位。1718-1719年,輝格黨內(nèi)閣提出一系列法案,為不從國教者規(guī)避《誓證法》和《市鎮(zhèn)機關法》提供了各種辦法和措施。當然,國教徒是不會不加反擊的。
在整個十八世紀,雙方的爭吵,從來沒有停歇。十八世紀末,柏克在《法國革命論》中猛烈抨擊普萊斯,指責他忘記了作為英國國民的義務。普萊斯是一名不從國教者派的牧師,在《愛國論》(Discourse on the Love of our Country)中,公開支持法國大革命主張的民事與宗教自由。激進的女作家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1759-1797),雖然是國教徒,卻視普萊斯為精神之父,她的《權利辯》是最早答復柏克的文章之一。其中寫到,“有人(作者按:此指不從國教者)反對我們的禮拜方式,但在國教教堂之外,他們又無處可以容身,如何禱告或布道,而又問心無愧呢?這位普萊斯博士無非說,他們(作者按:亦指不從國教者)不妨設立自己的禮拜方式,那些不必要的道歉就可一免,也不會招致國教徒的反對”。你瞧,還是那個老問題。
“諷刺”與女作家
在這本書的最后,海厄特花了不少篇幅來探究“諷刺”的動機。其中提到,許多諷刺作家是因痛感自卑、社會不公,或是被排除在某個利益集團之外,才投身寫作的。海厄特所舉的例子,主要涉及如下幾個因素。階級因素,比如賀拉斯,他的父親是奴隸。族裔因素,比如斯威夫特和喬伊斯是盎格魯-愛爾蘭人;拜倫和奧威爾是盎格魯-蘇格蘭人。甚至有身體因素,如蒲柏身材矮小、畸形;布瓦洛神經(jīng)過敏,身體多??;拜倫跛足等(275頁)。值得注意的是,性別因素沒有被提及。不僅如此,《諷刺的解剖》幾乎沒有認真討論任何一部女作家的作品。涉及的女作家,屈指一算,不過三個。前面提到的伍爾夫,是個“惡作劇者”;蒙塔古夫人,只說了一句俏皮話(259頁)。說來說去,只有瑪麗·麥卡錫的小說《學園的樹林》被提及,但一句話就打發(fā)掉了,這本小說的題材是“一名自由主義校長領導下的女子學院”(224頁)。
一如階級和族裔,性別也關乎制度化的權力關系。不平則鳴,談何容易!有一些群體是不便于鳴,或者不敢鳴的。畢竟,并不是任何不滿或者憎惡,都可以直接、真誠或者公開地表達出來。哈?。―. W. Harding)是一位心理學教授,卻因《有節(jié)制的憎惡》("Regulated Hatred")一文,而留名于奧斯丁批評史。該文起初是他供職于曼徹斯特大學心理學系時所寫的講演稿,1940年在《細察》上,未加改動全文發(fā)表。文章開篇就指出,對奧斯丁的印象,經(jīng)過批評家、文學史、大學講壇和文學報道等層層過濾,“到了讀者那兒,已經(jīng)面目全非”。哈丁精心挑選了若干小說中別具意味的評論段落進行分析,指出“要是讀者當真,就會發(fā)現(xiàn),這些文字正是對大家遵從的社交原則的毀滅性抨擊”,奧斯丁對“井然有序、優(yōu)雅體面的文明社會,從心底里懷有尊敬的感情”,同時,對其中存在的“粗俗和平庸,也十分敏感”。奧斯丁必須尋找一種隱蔽的手法,既能堅持己見,又不至于和親戚朋友發(fā)生公開沖突。1952年,某一位美國的文學評論家(Marvin Mudrick)干脆說,奧斯丁的反諷是女人獨有的心理反應,同時也是自我防護的有效武器。
男女在地位和權力上的差異,的確是他們間真誠交流的一個障礙。反諷在伯尼、奧斯丁等女作家的手中,變得成熟豐盈,成了得心趁手的工具,這與當時具體的歷史情境分不開。法國大革命之前,洛克關于幸福、教育、自由和必要的權威等觀點,得到各種立場作家的認可。傳統(tǒng)派也好,時尚派也罷,他們的論辯中,往往包含著共同的詞匯。“情感”是革新者所支持的高頻詞,但傳統(tǒng)人士也希望在家庭中培養(yǎng)健康的“情感”。然而,隨著反動風氣日盛,這些詞匯的含義,或多或少地發(fā)生了變化。快樂是道德的督促者,這是約翰遜博士的看法,無可厚非,到十八世紀末,卻有宣揚縱欲之嫌;個人獨立本來也值得鼓勵,在法國大革命以后,卻意味著藐視權威。同樣,“情感”越來越成為社會批評的對象,幾乎是“濫情”的代名詞。英法一旦開戰(zhàn),英國國內(nèi)的社會輿論,在對抗拿破侖統(tǒng)治下的法國時,就更強調(diào)民族國家的建設了。與此同時,國內(nèi)的政治改革熱情逐漸轉(zhuǎn)向了宗教和社會領域,比如福音主義者和柏克等,大肆宣傳審慎的舉止,強調(diào)自我犧牲的精神??傊?,“民族國家”的號角和宗教的熱忱,成為那一時期謀求社會共識的有效工具,不僅被用來證明大英帝國意識形態(tài)的合理性,也推進了文化改革和社會管理。
在整個十八世紀,報刊蓬勃發(fā)展,已經(jīng)為女性話題的自由探討敞開了大門。但在世紀之交,多數(shù)英國女作家面臨著兩難選擇:如何來進一步自由真誠地探討女性話題,又不卷入革命與反動的政治表態(tài)之中;如何來批評父權社會,又不被懷疑傳播“有毒的思想”。不難理解,審慎、謙遜、矜持等變成了十分重要的品質(zhì),在行為指南和道德說教小說中,它們成為支配女性行為的主要原則。前面提到的沃斯通克拉夫特,批評柏克所謂的“騎士的殷勤”是一種虛假的禮貌。謙遜的確是重要的品質(zhì),但要區(qū)分真正的謙遜和虛假的謙遜。在沃氏看來,正是當時社會上盛行的虛假的謙遜和矜持(假正經(jīng)),包括貞潔的觀念,讓女性陷入從屬的地位,變得不真誠,甚至虛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丈夫戈德溫,是無政府主義理論的鼻祖,在同一時期寫了《政治正義論》,其中有專門的章節(jié)來討論“真誠”,而他的政治小說(Caleb Williams,1794)討論的是貞潔觀念對男性的毒害。
歷史與肖像畫家約翰·奧皮(John Opie)繪制的沃斯通克拉夫特肖像
在《對現(xiàn)代女性教育制度的批評》(Strictures on the Modern System of Female Education,1799)中,針對日常對話中的得體舉止,保守作家莫爾給女性提出了廣泛的建議。談話是一種“取悅他人的藝術”;淑女們要學會“傾聽”,適當保持優(yōu)雅的沉默,盡管內(nèi)心不需要接受。原因很簡單,許多男人并不一定欣賞理智的女人。在《傲慢與偏見》中,伊麗莎白拒絕柯林斯的“殷勤和求婚”,她的原話是:“請不要把我當作一個優(yōu)雅的女性,存心想要作弄你,我是一個理智的人?!蹦獱柨紤]的是,在不損害“美德”的情況下,將“騎士的殷勤”,或者矜持和謙遜,轉(zhuǎn)化成為女性的優(yōu)勢。在沃斯通克拉夫特看來,如此的謙遜或者矜持是道德上的弱點,而對莫爾來說,這可是一套復雜的道德義務??紤]到當時的大背景,哪怕是激烈反對革命的女作家,也得細究其作品中暗含的社會批評,莫爾何嘗沒有意識到女性的邊緣地位。
許多英國女性作家,未必全心全意地支持政府,她們害怕被扣上“雅各賓派”的帽子。當然,她們也擔心社會秩序的動搖,或?qū)δ承┘みM訴求,如對個人欲望的張揚等心懷戒懼,不得不來批判改革者的熱情,同時,又謹慎地界定了保守和進步人士都認同的中間立場。她們吸收了沃斯通克拉夫特思想的某些因素,宣揚真正的謙遜和真誠的情感,并將這些作為社會穩(wěn)定和家庭美德的保障。她們也借助矜持和審慎,巧妙地縮小沃斯通克拉夫特和柏克之間的意識形態(tài)鴻溝。一系列暗度陳倉的手法,如反諷、矛盾修辭和雙重情節(jié)等修辭技巧,就這樣被發(fā)展出來,從而含蓄地表達社會批評。難怪在二十世紀晚期,“激進的奧斯丁”“后現(xiàn)代奧斯丁”,甚至“酷兒奧斯丁”等比較聳聽的提法,不絕于耳。顛覆傳統(tǒng)的奧斯丁批評,乃至傳統(tǒng)奧斯丁的形象,曾一度成為英美學界的潮流。
這些看似矛盾的闡釋,恰說明了諷刺(尤其是反諷)的鮮活力量,通過這些相互矯正的解讀,我們可以對當時的文學和社會,獲得更加豐富的理解。誠如本書的譯后記所說,“諷刺不僅是一種文學類型,更是一種內(nèi)在于人類存在史、同時為之提供超越可能的人文精神和文化現(xiàn)象”。反諷性的矯正一旦變成文化慣例,也許會緩解“制度化的不公正”,增強公民的寬容心和責任感,從而促成一個健康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