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版《中國哲學史》
馮友蘭晚年回顧自著兩卷本《中國哲學史》,承認其弱點之一,在“講佛學失于膚淺”。林志鈞看過書稿坦言:“講也就是這么講,可是總覺得不是那個樣子。”(馮友蘭《三松堂自序》,三聯(lián)書店,1989年,227頁)馮著談佛學,集中于東晉至唐一段,見下冊第七、八、九章,十章三節(jié)又略提及。問世后各家書評,對此大都語焉不詳,惟有兩位佛門弟子力辨之。二者似乎宗派不同,今述其說,以為理解馮《史》之助。
詳略與分期:太虛的宏觀批評
太虛《馮著〈中國哲學史〉略評》發(fā)表于《讀書通訊》二十二期(1941年3月16日, 15頁)。他未商榷具體論點,僅就內容詳略、歷史分期,提出若干宏觀意見。
太虛《馮著〈中國哲學史〉略評》
馮《史》下冊凡十六章,自漢代敘至清季,統(tǒng)名之“經學時代”,佛學內容約占五分之一。太虛站在佛教立場指摘:“漢末來之道教與北宋來之道學,則最為錮閉削弱中國民智者也。而此書反多獎許,……此其故皆由于中國傳承之佛學,未能充分詳述,于佛學莫見其全之所致?!彼J為佛學分量亟須增補,建議“改下編經學時代使三倍其量”,劃為三部。依此則每部篇幅,大致相當于目前整個下冊。這三部題為:諸子分期獨盛時代(秦至西晉)、佛學傳受化成時代(東晉至唐)、子佛融合道學時代(宋至清),后兩部均與佛教有關。佛學比例從五分之一,上升到三分之一強,絕對篇幅至少五倍于前。
北宋以降道學日盛,雖取資佛理,卻諱莫如深。梁啟超說:“在從前的時候,是先偷佛教教理,因不敢明白承認,反出而罵佛,宋元明都是如此的。清代的佛學是明標佛學的,這一派有彭紹升、汪縉?!保簡⒊肚宕闻c學術之交互的影響》,《國文學會叢刊》一卷二號,1924年1月,111頁)直到清乾隆朝,彭、汪等人始揭明宗旨(此說較粗略,事實上自晚明至清初,佛教曾一度復興,康熙朝又形沉寂,參看陸寶千《清代思想史》,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年,197-198頁)。此前佛學基本屬于支流、潛流。太虛通過命名,使之由微而顯,自是為突出佛教地位。馮《史》只在論述中唐李翱之際,稍言道學所受佛學影響(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0年,200-205頁),后文再未涉及此事。相形之下,確嫌輕描淡寫了點。
至于中古時期,太虛注意到,“馮君亦知‘東晉至唐季第一流思想者皆為佛學家’”。馮友蘭原話是:“南北朝時,中國思想界又有大變動。……自此以后,以至宋初,中國之第一流思想家皆為佛學家。”(馮《史》下冊,111頁)雙方其實所見略同,皆視佛學為主流。太虛不愜于馮《史》者,除了敘述簡略,主要有二:
第一,太虛質疑“經學時代”之稱,拆分下冊,重新擬題。所擬三題,“諸子分期獨盛時代”包含漢武今文獨盛時代、東漢古文獨盛時代等,夷經學入子學。新文化運動以來,經、子平等之聲不絕于耳,例如呂思勉《經子解題》開篇即說:“經、子本相同之物,自漢以來,特尊儒學,乃自諸子書中,提出儒家之書,而稱之曰經。此等見解,在今日原不必存?!保ㄉ虅沼^,1929年,第1-2頁),他只是聞風而起。其余兩題標示佛學,用以反對“經學”之名,貌似持之有故,實則出于誤會。馮友蘭所謂“經學”,并非如尋常所想,限于儒家,而是泛指一切經典之學。他有言在先:“蓋中國之佛學家,無論其自己有無新見,皆依傍佛說,以發(fā)布其所見。其所見亦多以佛經中所用術語表出之。中國人所講之佛學,亦可稱為經學,不過其所依傍之經,乃號稱佛說之經,而非儒家所謂之六藝耳?!保T《史》下冊,第4頁)佛經之學原在“經學”范圍內,改題與否,認識無殊。
第二,按太虛之意,“東晉至唐季應詳敘毗曇、俱舍、法相諸有宗義,及三階教等救世苦行,與君相之佛教治化等”。救世苦行和君相治化均非思想課題,姑置勿論。在思想層面,他偏重有宗,列舉毗曇、俱舍、法相三家。毗曇出小乘說一切有部。前秦建元十五年至二十一年(379-385),道安駐錫長安,“道安原亦玄學中人,但其時恰值罽賓一切有部僧人僧伽提婆等東來,道安助之傳譯?!筇崞拍舷拢杜摇沸〕藢W亦暫在南方流行。其時南北佛學,必稍轉變。但不久而什(鳩摩羅什)至。使性空宗義又重光大”(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武漢大學出版社,2008年,220-221頁)。毗曇學流布中國,始于僧伽提婆,光焰轉瞬為羅什所掩。盡管傳習弗替,顯然難以籠罩全局。俱舍同出說一切有部。陳代天嘉五年(564),真諦譯《俱舍論》,光大元年(567)重譯(湯《史》,594-595頁),乃其學流布之始,已在南朝末期。法相宗則出大乘瑜伽行派,推玄奘為祖師,創(chuàng)自唐太宗朝,玄宗朝尚見于記載,“其后法相幾寂然無聞”(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武漢大學出版社,2008年,149頁),時日短暫。倘準太虛所議,聚焦上述三家,中古佛學史許多關鍵段落將被淡化。太虛判攝佛法,早樹立起“攝?。ǔ耍w大(乘)而(大乘)八宗平等”的原則(《我怎樣判攝一切佛法》,1940年,《太虛大師全書》第一卷,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437頁),態(tài)度不偏不倚。這篇書評卻透露出,他在空宗、有宗之間,內心未嘗無所軒輊。反觀馮《史》,南北朝論及般若學之“六家七宗”、僧肇、道生(附謝靈運),隋唐論及三論宗、法相宗、華嚴宗、天臺宗、禪宗,雖然猶可補充(例如慧遠),但空、有兼?zhèn)洌h較太虛涵蓋全面。
青年馮友蘭
溯本與析義:友直的教理批評
友直《評馮著〈中國哲學史〉:關于佛學的幾個問題》發(fā)表于《讀書通訊》一〇九期(1946年5月,第9-12頁)。撰者不易確考,這里掇拾蛛絲馬跡,作一推測。
兩年以后,《邊疆通訊》又刊載友直《關于佛教的幾個問題;敬質蔣君章先生》一文(五卷一期,1948年1月,第7-9頁)。是篇深通佛學,標題相類,文風相類,當系同一人手筆。撰者論藏傳佛教,諳熟其制度、歷史;對于藏僧不戒葷腥,雖洞曉緣由,而仍貶作“焦芽敗種”之行。按藏傳佛教傳承密宗,漢地修密宗者有馮達庵,1936年受王弘愿傳法灌頂,為唐密第五十代祖師(陳雪峰《王弘愿年譜》,陳雪峰《王弘愿年譜 馮達庵年譜簡編》,暨南大學出版社,2018年,115頁)。馮氏斥藏密“未得云入金剛法界也。夫入金剛法界,必斷肉食”(《馮寶瑛居士上王大阇黎書》,引自陳雪峰《王弘愿年譜》1934年8月1日,同上書,112頁),不以后者茹葷為然。他無論知識結構抑或戒律觀念,皆與評蔣君章文契合。馮達庵幼弟馮寶瑹,號友直居士,歿于1926年(達庵《故弟友直居士夫婦生西記》,《海潮音》八年七期,1927年8月,“傳記”13-15頁)。署名殆借其弟之號歟?置此聊備一說。太虛敷揚顯教,王弘愿敷揚密教,二家始合終暌(詳參秦萌《民國時期真言宗回傳中的顯密之爭》,宗教文化出版社,2015年)。撰文的友直若系后者傳法之人,則適與太虛對立。
友直《評馮著〈中國哲學史〉:關于佛學的幾個問題》
《關于佛學的幾個問題》糾彈馮《史》,頗切肯綮。馮友蘭以為:“佛之最高境界,乃永寂不動者”,此方則重活動,“故中國人之講佛學者,多以佛之境界并非永寂不動”,反而強調繁興大用(馮《史》下冊,111頁)。友直指出,印度笈多王朝以還,大乘佛教轉向“無住涅槃”,寂而常照,非復湛然永寂之態(tài),不待傳至中國始變。其說確有據依。“無住涅槃”又稱“無住處涅槃”。玄奘編譯《成唯識論》卷一〇:“涅槃義別,略有四種:……四、無住處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睙o住涅槃“用而常寂”,即用而寂,不離世間。個中流轉作用,無時或歇。《論》文又說:“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別,容有前三;唯我世尊,可言具四?!睙o住涅槃為佛陀所獨有,乃究竟義?!冻晌ㄗR論》糅譯護法等十大論師之言,十人恰當笈多時期,可證彼方佛教已重活動。
馮友蘭以為:“印度社會中,階級之分甚嚴”,佛教因有一派說法,謂佛性非人所必具。及至東來,此方服膺“人皆可以為堯舜”(《孟子·告子下》),“故中國人之講學者,多以為人人皆有佛性,即一闡提亦可成佛(道生語)”(馮《史》下冊,112頁)。友直指出:“佛陀出世之后,遂以反對階級制度相號召,結果組成‘四姓出家,同為釋種’的和合僧團?!北娚降?、佛性遍在思想,始終占據印度佛學主流。其實,觀馮氏所舉道生之例即可知?;垧ā陡呱畟鳌肪砥摺扼玫郎鷤鳌份d:“六卷《泥洹》(即《大般涅槃經》)先至京都,生剖析經理,洞入幽微,乃說一闡提人皆得成佛。于時大本(曇無讖譯《大般涅槃經》四十卷本)未傳,孤明先發(fā),獨見忤眾?!蟆赌鶚劇反蟊局劣谀暇?,果稱闡提悉有佛性,與前所說合若符契。”道生首揭人人自備佛性,悉能成佛,是研味六卷本《大般涅槃》,悟入精微而得。起初人共擯之,待四十卷本由北來南,取驗經文,方獲正名。這部經出自大乘佛教,足見泯除階級之義,早暢演于印度。
馮友蘭以為,印度佛教主張“歷劫修行,積漸始能成佛”,中國則興頓悟之說,此生便成佛果(馮《史》,下冊112頁)。友直指出:“《華嚴》的善財,《法華》的龍女,都是一生圓證的;而《涅槃經》的屠兒廣額,更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后期大乘佛教講頓超,講此生成佛,著鞭在先,中土只是賡續(xù)舊統(tǒng)。這點援證確鑿(參看實叉難陀譯《華嚴經》卷六二至八〇《入法界品第三十九》之三至之二一、鳩摩羅什譯《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曇無讖譯《大般涅槃經》卷一九《梵行品》之六),更少爭辯余地。
要之,佛學許多內容導源于印度,而馮《史》誤認作自家無盡藏,這是友直再三致意的。
另外兩條詰難,則須略加辨析。首先,友直責備馮友蘭“根據《寶藏論》來說明僧肇的宇宙論與圣人觀”,可此書是“唐以后的偽作”,不足為憑。此《論》固系偽造,這條卻未免錯置年代。《寶藏論》舊題僧肇撰,湯用彤始發(fā)其疑牾(參看羅伯特·沙夫《走進中國佛教——〈寶藏論〉解讀》的研究綜述,夏志前、夏少偉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31-32頁)。然而湯著1938年初版,本遲于馮《史》,不得執(zhí)此為后者病。
其次,怎樣看待佛家之“空”?這問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友直屢就此點提出質疑。馮友蘭稱昔賢相信客觀外界的實在性,“故中國人之講佛學者,多與佛學所謂空者以一種解釋,使外界為‘不真空’(自注:用僧肇語)”(馮《史》,下冊111頁)。友直評論道:“馮先生以為‘不真空’是在主張實在論,恐怕不是僧肇的本意吧!然觀‘六家七宗’與‘僧肇之不真空義’兩節(jié),則似乎馮先生對于‘不真空義’尚在躊躇!”在僧肇那里,“不真”與“空”是并列結構,不真故空,不真即空。上引馮氏之語,卻仿佛視作偏正結構,意為空性非真,遂指向了實在性。倘若如此,確是誤讀。然而馮《史》后面又說:“然所謂無者,不過謂幻化人非真人耳,……此所謂不真空義也。”(馮《史》,下冊122頁)此處非真人即是不真,無即是空,也認為不真等于空,并未錯會僧肇之意。因而友直下語斟酌分寸,只言馮氏“尚在躊躇”,不欲直斥為非。實際上,還有一種更簡單的解釋:馮《史》自陳“用僧肇語”,意僅在借用字面,本無關乎僧肇原意。這一來,連躊躇也談不到了。
馮友蘭又稱:“當時(按指東晉南朝)講佛學者,亦特別注意于所謂空有問題;或言有無,或言空有,空有亦即有無也。”(馮《史》下冊,114頁)友直在尾注二中糾正道:“要知佛學上所說的‘空’,并不就是‘無’;因為有無是相對的,而佛學上所說的‘空’,乃是絕對的真實際!”佛教之“空”,與道家之“無”有別。它在時間上并不早于“有”,而在性質上則屬究竟義,遠高于“有”,不是與后者對待的一個概念。由此觀之,友直所言自較精確。不過,馮友蘭此句限定“當時”,也可理解為還原歷史上的認識,不代表他本人看法,只是語意略欠明晰罷了。后來其《中國哲學簡史》(趙復三譯,江蘇文藝出版社,2010年,227頁)《中國哲學史新編》(中冊,人民出版社,2007年,519頁)都區(qū)分過空、無之異。因此面對友直的批評,也不無自辯余地。
再有一處,馮友蘭稱佛教認為,“現象世界中諸物,皆待因緣湊合方有,因緣不湊合即滅”(馮《史》,下冊122頁)。友直在尾注五中暢駁之:“這話乍看似乎是對的,可是要稍微一考究,那就可以發(fā)現其錯誤性!因為照馮先生的意思,是把‘滅’放在緣散之后的。這種見解,是不曾體會到緣起的當體即是性空的真旨的。”質言之,其失在于“把空有割裂為二”。
當體性空、空有不二,無疑乃基本教理??墒秦焸漶T氏割裂空、有,不見得愜當。因為馮《史》上文剛剛表示:“此現象世界,因其只為現象,故可謂之為假,可謂之為‘無’;但既有此現象,則亦不能不謂之為‘有’?!保T《史》下冊,122頁)有與無(空)均對現象而言,同時并舉,何來緣散方空之說?究其根源,在于友直將“空”與“滅”兩詞,混為一談了。前者是事物性質,終始如一;后者在此指具體事物的壞滅,所謂“能壞名滅”(《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五《分別根品第二之三》),是時間進程中的某一節(jié)點。前者不待因緣解散而始具,后者則確可以說“因緣不湊合”方有之。馮友蘭論“空”論“滅”,各當其旨,并無大謬。
在友直這篇書評的映照下,馮《史》佛學部分之得失益明。它對印度情形較隔膜,以致把若干佛學通說當作中土所獨有,這是其缺陷所在。但對中國佛學本身,誤解并不如有些教內人士所想之多。此所以林志鈞評曰“講也就是這么講”也。
余論
晚清民國思想家、學者,每于佛學有所論列,也每為佛教中人所譏彈,梁啟超、章太炎、熊十力、湯用彤等人皆然,馮友蘭是其中一例。這里包含三個層次的問題:首先,佛門內外存在立場差異。個中是非,未必可一言而決。太虛之攻馮氏,主要是在這個層次發(fā)力。其次,佛典解讀、教理把握不同。個中是非,值得仔細推尋。上述兩層問題,往往纏繞在一起。譬如以支那內學院為主諸人之攻熊十力,呂澂之攻湯用彤,都兼涉二者(參看郭齊勇《天地間一個讀書人:熊十力傳》,上海文藝出版社,1994年,59-65頁;姚治華整理《呂澂柳詒徵〈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審查書〉》,《漢語佛學評論》第三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5-7頁),更須著意剖別。然而在此二者之前,先有必要注意,教中人物的批評,可能架上苛刻的眼鏡,摭拾只言片語,斷章取義,誤讀了這些思想家、學者的文字。友直對馮《史》的指責,便不乏此類情形。兩造相爭,聽訟者必平心靜氣,通觀首尾,得其真意,始能下一判詞。教門內外的佛學論辯,也應作如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