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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明自由》,抑或重構(gòu)“想象的共同體”

2020年3月,九州出版社出版了英國歷史學者丹尼爾漢南的著作《發(fā)明自由》。這個書名的確很難讓讀者立即反應(yīng)出本書是一部有關(guān)歷史的作品。


《發(fā)明自由》,[英]丹尼爾·漢南著,徐爽譯,九州出版社·一頁folio,2020年3月出版,448頁,68.00元

2020年3月,九州出版社出版了英國歷史學者丹尼爾·漢南的著作《發(fā)明自由》。這個書名的確很難讓讀者立即反應(yīng)出本書是一部有關(guān)歷史的作品。這當然不是譯者徐爽先生的問題。因為這本書的英文名(How We Invented Freedom & Why It Matters)直譯過來的意思,就是“我們?nèi)绾伟l(fā)明自由及其重要性”——依舊足以使讀者如墜霧里云中。好在本書在美國出版時,改作一個較易理解又較為貼切的名字:《發(fā)明自由:英語民族如何創(chuàng)造現(xiàn)代世界》(How the English-Speaking Peoples Made the Modern World)。

“英語民族”這一用詞,很容易讓人聯(lián)想起二戰(zhàn)時期的英國首相,同時也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溫斯頓·丘吉爾的皇皇巨著《英語民族史》(又譯《英語國家史略》)。但與丘吉爾實際將行文的主要精力用于描述不列顛島從古至今的歷史(以至于只給美國歷史留出了不到一個章節(jié))不同,本書作者從一開始就開宗明義提出了一個“英語國家”的概念,或者用書中名詞所言,“盎格魯圈”。

這個“盎格魯圈”,按照作者的說法,以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這五個國家為核心構(gòu)成。維系這一“講英語的國家組成的自由的共同體”內(nèi)部彼此認同的“法寶”,則是丘吉爾所說的“同一種語言(英語)、同一首圣歌(新教信仰)、以及幾乎相同的觀念(‘盎格魯-撒克遜自由主義’)”。這個“盎格魯圈”的范圍,固然比美國學者亨廷頓在《文明的沖突與社會秩序的重建》中所提出的“西方-基督教文明”的范圍還要狹窄得多,但作者卻毫不客氣地聲稱,包括自由觀念在內(nèi)的所謂“西方價值”,實際上就是“盎格魯圈”的政治制度基本特征。只不過,“盎格魯圈”在將自己的價值“全球化”的同時,讓人忘記了其獨一無二的源頭——就像西裝加領(lǐng)帶曾是英國的國服,而今卻成為絕大多數(shù)人國家男子的正式場合穿著一樣。作者甚至并不諱言,“最早進入現(xiàn)代化的英語民族已經(jīng)具備了掌握當今時代全球霸權(quán)的工具”。如此看法,無疑就是“英語民族如何創(chuàng)造現(xiàn)代世界”書名的來歷。盡管作者是位嚴肅的歷史學者,出生在南美洲的秘魯,父母是愛爾蘭與蘇格蘭人,因而具有相對超脫于“盎格魯圈”的身份,但他在書中也承認,將“自由”與“盎格魯圈”劃上等號,“很可能會給一些讀者造成優(yōu)越感極強、必勝主義甚至是種族主義的印象”。

既便如此,讀者大可按捺心中的些許不快,看看丹尼爾·漢南在《發(fā)明自由》一書里,究竟如何闡述“盎格魯圈”的前世今生。

首先,作者肯定不是一個種族主義者。對英語民族的起源,本書的視角稍顯獨特。大多數(shù)歷史讀物,往往將早期不列顛群島的歷史,形容為一次次的族群替換:先是羅馬人征服了土著,然后盎格魯-撒克遜人在“民族大遷徙”中趕走了土著而成為英格蘭的主人,到了公元十一世紀,來自法國的“諾曼征服”又一次改變了英格蘭的民族構(gòu)成……但作者根據(jù)現(xiàn)代分子人類學的研究結(jié)論指出,本地族群“過去是,現(xiàn)在仍然是本土族裔的主體”,盡管他們“沿襲了征服者的生活習俗,以及更多的征服者的語言、法律、宗教和民族意識”。在這方面,作者甚至舉出一個相當有意思的例子:在“諾曼征服”之后,只有五個古老的英國名字(阿爾弗雷德、埃德加、埃德溫、埃德蒙德以及愛德華)延續(xù)到了后來,反而“羅伯特”或者“理查德”這樣的“諾曼”名字成為主流。細心的讀者甚至可以發(fā)現(xiàn),作者本人的家庭也是一個絕好的例子——他的“父母之邦”(其父是愛爾蘭人)恰恰也是“征服者的語言”的犧牲品?!叭缃?,只有不到1%的(愛爾蘭)人口在家中說凱爾特語”,以至于僅僅一個世紀之前,包括“愛爾蘭(凱爾特)語得以復(fù)興”在內(nèi)的愛爾蘭獨立運動先驅(qū)們的夢想,“仿佛來自遠古”。

至于這個早期歷史中在征服與被征服中不斷輪回的西歐小國如何成為“自由”的發(fā)源地,作者提到了中世紀的“長子繼承制”。由于只有長子才能繼承家庭的地位、榮譽與財富,大量次子三子在自立門戶的過程中無法保住原有的社會地位。詭異的是,恰恰是這種不間斷的“鄉(xiāng)下流動”,造成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副產(chǎn)品:英國人口的整體受教育程度開始上升,這就為大規(guī)模的社會變革做好了準備。

但更主要的原因,作者傾向于“地緣決定論”。在其看來,荷蘭雖然在近代最早成為“海上馬車夫”,但地處歐洲大陸、容易被強鄰(具體而言,就是“太陽王”路易十四的法國)征服的地理位置,最早使其失去了“成功轉(zhuǎn)型”的機會。反而英格蘭這樣的島國,依靠大海的保護保證了自己的外部安全,而島國的性質(zhì)也讓其不必維持一支龐大的常備陸軍——因此,“政府發(fā)現(xiàn)自己和民眾相比處在劣勢,當它需要通過法令時,他必須依靠代理人來確保民眾的同意”。這就是本書引用近代思想家孟德斯鳩言論所提到的,“相比大陸,島嶼上的居民享有的自由程度更高”。

問題在于,這樣一個在作者筆下理應(yīng)幸福感滿滿的國家,如何會在十八世紀末期陷入一場痛苦的戰(zhàn)爭,并最終丟掉了廣闊的北美殖民地呢?

在這里,作者最為明顯地表現(xiàn)出了他的“盎格魯圈”史觀。眾所周知的“美國革命”,并非北美革命者與大英帝國的較量,而只是一場“盎格魯圈”同室操戈的內(nèi)戰(zhàn)。這場戰(zhàn)爭的終極根源,仍舊回到了作者青睞的“地緣決定論”:“十八世紀不可能建成跨洋帝國?!编笥诋敃r的通訊條件,沒有辦法可以阻擋三千英里的海洋(當時需要至少九周的航程)對政府力量的削弱,無論議會設(shè)在大西洋的哪一邊,它在物理上都無法企及另一邊的選民,也就無法反映后者的意志。本書引用了一個頗為戲劇性的場面來形容當時“從下令到執(zhí)行”之間的漫長距離——在1812年的第二次英美戰(zhàn)爭(白宮在戰(zhàn)爭中被敵軍焚毀,這是歷史上僅有的一次)中,“這次戰(zhàn)爭中唯一一場大決戰(zhàn)在和平協(xié)議已經(jīng)簽署后大打出手,因為停戰(zhàn)消息還沒有及時傳到大洋對岸”。

同樣是從“盎格魯圈”史觀出發(fā),本書令人驚奇地將北美獨立戰(zhàn)爭看作一場“雙贏”。贏得獨立的美利堅合眾國自不待言,就連英國也從戰(zhàn)敗中獲取了不少好處:它再也不用在新大陸耗費大量軍隊和物質(zhì),因為美國會獨力將英國的殖民競爭者(法國和西班牙)趕出北美大陸;而美國從英國的分離甚至大大刺激了“盎格魯圈”的殖民運動,北美的“效忠派”北上來到了仍在英國統(tǒng)治下的加拿大,永遠改變了這片地區(qū)的語言和文化仍舊是高盧(法國)人天下的居民;與此同時,丟掉北美殖民地迫使英國另覓新的囚犯流放地,這就讓澳大利亞也成為英國人(后裔)的天下……

最后,考慮到導致“盎格魯圈”兩大核心成員(英美)分家的地理障礙隨著近現(xiàn)代技術(shù)的進步已經(jīng)逐漸得到克服,英語世界重新整合的前景自然呼之欲出:“英格蘭需要聯(lián)盟,因為這個民族的將來取決于與美利堅的聯(lián)合;美國也需要聯(lián)盟,因為這個民族的過去不可分割地屬于英格蘭?!被蛘咧辽?,像作者所說的那樣,“盎格魯圈正在變成一個由權(quán)力下放的、靈活的、獨立國家組成的共同體”。

這樣顯得有些視角獨特的歷史敘事,在給人啟迪的同時,自然也免不了引來質(zhì)疑。不能不承認,作者在有些方面,似乎無法自圓其說。就拿其奉若圭臬的“盎格魯圈”三大定義來說,其中就有兩條明顯存在值得商榷之處。

“同一種語言”自然是“盎格魯圈”最為顯著的外部特征,但如何定義“同一種語言”卻是另一回事。讀者不難發(fā)現(xiàn),即便是作者眼中的五個“盎格魯圈”核心國家(恰好就是目下臭名昭著的“五眼聯(lián)盟”所在國)中,加拿大與新西蘭其實都非英語獨尊,而都另有一種官方語言(加拿大的法語,新西蘭的毛利語),甚至“盎格魯圈”的發(fā)源地英國,威爾士、蘇格蘭乃至北愛爾蘭也各有其地方語言,就連《友誼地久天長》這樣的“英國名曲”,其實也是蘇格蘭詩人羅伯特·彭斯用低地蘇格蘭語而非英語寫成的。如果說,這些地方因其通用語言為英語納入“盎格魯圈”尚能服眾的話,作者在書中竟嘗試將印度——“日不落帝國”曾經(jīng)的“皇冠上的一顆明珠”——納入“盎格魯圈”就顯得有些異樣。假如只有少數(shù)人說英語的印度都符合這一條件,那“印巴分治”的孿生兒巴基斯坦為什么又處境相反呢?倫敦現(xiàn)任市長先生不就是個地道的巴基斯坦裔么?而且,前英國的殖民地如今以英語為官方語言者多矣,推而廣之,這“盎格魯圈”豈不是成為“英聯(lián)邦”的同義詞了?哪怕是作者自己,在書中時而將新加坡、馬來西亞納入其中,時而又說愛爾蘭已處在“盎格魯圈”的外圍邊緣,至于尼日利亞這樣貨真價實的“前英國殖民地+英語官方語言”的國家,卻只字未提,實在也有邏輯混亂與“嫌貧愛富”之嫌。

至于“同一首圣歌”方面,作者對新教的推崇與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里的論斷幾乎一脈相承,甚至還引用美國斯坦福大學的統(tǒng)計作為佐證,聲稱“1940年,歐洲新教國家的人均GDP比天主教國家的高40%”。不僅如此,作者在本書里甚至斷言,“英語民族的宗教(新教)是政治自由的保護者”,“英國因為其擁有世界上占絕對多數(shù)的新教力量而成為天佑之國”。對這樣的論調(diào),幾百年前的政治學者托克維爾就在《論美國的民主》一書里有過精彩的反駁:“(天主教徒)卻在美國形成了一個最共和和最民主的階級……把天主教說成是民主的天然敵人,那是一個錯誤。在我看來,在基督教的不同宗派中,天主教反而是最主張身分平等的教派?!?/p>

考慮到本書不止一次地引用過托克維爾的言論證明自己的論點,讀者不能不產(chǎn)生這樣的懷疑,這并不是作者無意造成的疏忽。自然,也不能不讓人想到丹尼爾·漢南在歷史學者之外的另一個身份——英國保守派政治家,堅定的“脫歐主義者”,人稱“英國民族主義者”以及“英國戴高樂主義者”。

這樣的政治立場,決定了作者對“歐盟”這樣一個非“盎格魯圈”的超國家實體毫無好感。他在本書中哀嘆,“當英國向歐盟交出主權(quán)的同時,也就相應(yīng)地放棄了它的民族性中的若干元素……他們正在喪失他們的卓越”。

“盎格魯圈”真的“卓越”么?這自然是見仁見智的問題。至少在作者看來,即便是奴隸制度與殖民主義這兩個英美歷史上的“黑點”,也可以自圓其說。關(guān)于前者,他給出的理由是全世界各民族都有過奴隸制度的存在,所以不應(yīng)“五十步笑百步”(雖然美國的奴隸制度竟然持續(xù)到了十九世紀中期);關(guān)于后者,作者認為“和其他選項相比,還是加入盎格魯圈更好一些”,理由是不列顛的殖民統(tǒng)治最為仁慈——那些在1857年印度大起義里被綁在炮口轟死的起義者恐怕不會這么想。至于在英聯(lián)邦自治領(lǐng)南非出現(xiàn)的臭名昭著的“種族隔離”,作者也以南非白人的多數(shù)是說荷蘭語(而非英語)的布爾人作為搪塞,又“適時”地忘記了津巴布韋(南羅得西亞)只占人口百分之二的英語白人對廣大黑人做過的同樣的事……

無論如何,作者在書中盡力稱贊“盎格魯圈”的卓越,并將其作為英國“脫歐”后前進的方向:反過來,“如果這兩個國家(英國和愛爾蘭)脫離歐盟,那么一個盎格魯自由貿(mào)易圈就得以在商品、服務(wù)和資金順暢流通的基礎(chǔ)上建立起來”。

但是,很難想象,在民粹主義和“民族國家”意識回潮的今天,世界上的英語國家還會將“盎格魯圈”置于本國利益之上。小小的新西蘭不就因為堅持“入境軍艦無核化”的原則,被美國從“盟邦”降低為“友邦”了么?作者在書中對美國前總統(tǒng)奧巴馬極不感冒,而如今那位白宮的主人,打出的旗號難道不是“美國優(yōu)先”而不是什么“盎格魯圈優(yōu)先”么?更不用說,就連作者也不得不承認,“到如今,絕大多數(shù)盎格魯圈國家正在逐步拋棄‘輝格黨在光榮革命之前的原則’”,也就是那些作者在書中所贊頌的“盎格魯圈”特質(zhì)了。

以此看來,作者在本書中所想表達的,與其說是“發(fā)明自由”,倒毋寧說是用本書作者的那位愛爾蘭老鄉(xiāng)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傳世之作《想象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布》的書名概括更為貼切——“盎格魯圈”,難道不正是一個作者打算在現(xiàn)實世界中構(gòu)建的那個“想象的共同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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