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南方(南越)

劍橋中國秦漢史 作者:


  秦漢時期嶺外地區(qū)和東部海濱地區(qū)對于中國人相對來說仍是不甚了解的。[1] 多山和多沼澤的地區(qū)是北方人難于習慣的,亞熱帶氣候也可能會危及他們的健康和安寧。很可能,為此中國當局經常表示不愿意向這些地區(qū)發(fā)動大規(guī)模遠征,大體上對于北方來說,居住在這些地區(qū)的并不是可能損害中國人利益和財產的潛在敵人。居住在這些地區(qū)的各民族中和秦漢當局發(fā)生接融的主要是越部落。他們可能分為兩個集團:南邊的南越,主要居住在廣東、廣西和越南(Vietnm);[2] 位于東北的閩越,集中于閩江(今福建)。中國人認為他們是非常不開化的,而且熱衷于彼此爭斗。[3]

  中國的擴張

  盡管它的統(tǒng)治短暫,秦帝國仍然向南挺進,并且建立了桂林、南海和象三個郡,它們的準確位置是難以嚴格確定的。[4] 秦朝末年,原籍北中國真定的地方領袖趙佗自立為王,他的地位和稱號在前196年得到高帝的確認。從中斡旋的漢朝使者是陸賈,他以對中國政治思想有所貢獻而知名。[5]

  可是,有跡象表明,該國王并非經常滿足于與漢帝國保持友好的關系。他采用了“帝”的稱號,因此就將自己置于和漢朝皇帝分庭抗禮的地位,而且他對呂后統(tǒng)治時期(前188—180年)強行實施的禁止向他的地區(qū)出口鐵器和母畜的命令表示憤怒。[6] 此外,他對在北面與他緊鄰的長沙國的安全構成威脅。在一個由陸賈率領的使團第二次訪問以后(前180年),一個妥協(xié)的方案完成了。趙佗保留了他在自己疆域內的權力,但放棄了“帝”的稱號;他接受了名義上的從屬地位,向漢朝皇帝表示恭順,不再要求平起平坐。[7] 協(xié)議成功的部分原因在于巧妙地強調了趙佗的祖先是中國人,以及他家族的墳墓在中國。

  前135年,趙佗請求漢朝政府幫助他對抗閩越軍隊的進攻,得到了成功。結果閩越的內部混亂導致這次進攻結束,而漢朝政府的迅速反應和莊助的個人品格給予南越王以有力的影響,他同意送自己的兒子到長安的朝廷中服務:該王子不是作為質子送去的,而是在宮中擔任宿衛(wèi)。[8]

  南越諸王時時背棄曾經正式答應過的效順的諾言,但是漢朝宮廷由于其他地方的事務并不急于強迫對方表明態(tài)度。公元前113年,在南越內部開始了一次積極改變王國地位的運動;這個運動希望南越能以與其他諸侯國(這些諸侯國從王朝建立以來一直存在)相同的條件并入漢帝國。這一建議的幕后主要發(fā)動者是太后,她是中國人,和那個曾在長安任職宿衛(wèi)的王子結婚。可是,太后的想法和倡議遇到了某些南越領袖們的不可忽視的反對,他們多少年來已經建立了權威,認為沒有任何理由應將漢朝的利益置于他們自己之上。

  反對太后計劃的領導人名叫呂嘉,前112年,他的支持者采用暴力手段,置太后于死地。這種挑釁是不能置之不理的。一支漢朝遠征軍用船裝載開赴南方,其中部分行程是循江而行。前111年,路博德和揚仆兩位統(tǒng)帥成功地到達番禺(今廣州),并迫使其投降。戰(zhàn)役以建立九郡管理南部領土(廣東、廣西和越南北部)而告結束;[9] 其中兩個郡位于海南島上,在那里搞了一些農業(yè)和養(yǎng)蠶業(yè)。這些地區(qū)某些特有的產品如白雉、白兔,對漢朝宮廷有迷惑力,但仍有必要分別在前82年和前46年放棄這兩個郡。[10]

  漢的控制:忠誠與叛亂

  據(jù)報道,這時中國朝廷可能和一個位于日南之外的可由海道抵達的王國有聯(lián)系。據(jù)《漢書》中的一節(jié)說,這塊土地名為黃支,從武帝時起便送來貢賦,但只有公元2年的明確材料提到當時送來一頭犀牛。黃支地望的鑒定說法紛紜,涉及非洲、印度以及馬來半島;《漢書》的一節(jié)可能是中文文獻中最早提到馬來群島的。該節(jié)揭示了中國人知道有一條主要依靠大海,但也包括一段陸上運輸線的貿易線。它也明確地指出,行程是用非中國人的船進行的。[11]

  根據(jù)一份報道,[12] 盡管南方已建立了郡縣,但在王莽時期居民們一直也沒有為中國的生活方式所同化。他們說的是多種不同的方言,據(jù)描述,他們的習性與其說是文明人,不如說是動物所具有的。只有當中國罪犯被遷去在他們中間生活時,他們才獲知某些中國文化的特性。當光武帝在位(公元25—57年)時,他們開始從事農業(yè),而且用婚姻規(guī)范和學校來約束他們的生活。

  后漢初期,一些地方首領繼續(xù)向漢皇室表達他們的忠誠,但是一場嚴重的叛亂在公元40年爆發(fā)了。這是由征側和征貳兩姐妹領導的,從大約65個城鎮(zhèn)或居民點引起了積極的反響。它需要后漢時期最著名和最勇敢的將軍之一馬援的才略,和一支萬人的軍隊,來加以鎮(zhèn)壓。征側和征貳及時被處決;其后她們作為致力于為越人爭取獨立地位的女英雄而在民間傳說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前馬援曾被卷入漢朝重建之前的斗爭中,并曾在西北進攻羌人部落的戰(zhàn)斗中服役。在對付征氏姐妹的戰(zhàn)役中,他終于被授予所有軍隊的最高指揮權,而不是將這些軍隊置于其他將領的領導之下。[13]

  在漢代的剩余時間內,南方民族和漢朝當局之間的關系有相當大的變化。有若干次關于他們首領們表現(xiàn)忠誠的報道,這些人向洛陽送貢賦,或者訪問首都表示敬意??墒牵诠?00年到184年間發(fā)生的猛烈暴動不少于7次,經常引起中國人的強大的防御行動。[14] 時時有必要從其他郡調出軍隊,這種方法的明智與否構成了公元137年在朝廷中辯論的一個重要題目。這一次,日南郡象林縣境以外的居民襲擊了該縣,殺死一些官員。來自鄰近九真郡和交趾郡的一萬名救援軍隊本身發(fā)生了兵變,攻打中國的設施。暴動者幾次顯示了堅決進攻忠于漢朝軍隊的跡象,情況緊急。

  在洛陽召集了一次會議來討論這一緊急的狀態(tài),絕大多數(shù)官員,高級的和低級的,都建議從毗鄰地區(qū)派遣一支4萬人的大軍。[15] 這種觀點出于種種原因遭到本人曾服過現(xiàn)役的李固的反對??紤]到內部的不安定狀況,他認為調出日南以北毗鄰諸郡的兵力是極其危險的。他相信,由于氣候的關系,中國軍隊死傷的比例將會高達40%或50%。他進一步強調供應的困難和消耗,列舉了所需物力和運輸這些東西的后勤工作的數(shù)字。他堅決主張,與其派遣一支大軍前去用軍事壓力來解決難題,不如指派經過仔細選擇的官員前往南方諸郡任職。他認為,只要選定公正的和寬大的官員,他們將會在這些地區(qū)行施他們的權威。與此同時,百姓應該從某些地區(qū)暫時撤退,在騷亂平息后再回來。最后,他建議,為了消除本地首領們的對抗,應該招募他們,并給予適當?shù)某陝?,這樣的話,不滿分子將被肅清。李固的意見取勝了,后來指派的官員成功地恢復了秩序。但這只維持了很短的時間,被報道的下一次暴動發(fā)生在公元144年。[16]

 ?。?] 關于中國進入南方的綜述,見赫羅爾·威恩斯:《中國向熱帶進軍》(哈姆登,1954)。

 ?。?] “Vietnm”是該地區(qū)中國人稱“南越”的越南對音。

  [3] 《漢書》卷六四上,第2777頁;《后漢書》卷八六,第2836頁。關于非中國人諸民族的人類學和民俗學的研究,見埃伯哈德:《古代中國的地方文化》第1卷(萊頓,1942),第2卷(北京,1942)。

  [4] 關于這些問題,見鄂盧梭:《中國第一次對安南地區(qū)的征服》,《法國遠東學院通報》;23(1923),第137—264頁。

 ?。?] 《漢書》卷四三,第2113頁(李約瑟:《中國科技史》[劍橋,1954]第1卷,第103頁);《史記》卷一一三,第2967頁(沃森:《英譯〈史記〉》第2卷,第239頁);《漢書》卷九五,第3847頁。陸賈的政治理論在《新語》中有所表述,見第12章《董仲舒和天的警告》,第13章《道德的價值和秦朝的失敗》。

  [6] 《漢書》卷九五,第3851頁。

 ?。?] 《史記》卷一一三,第2970頁(沃森:《英譯〈史記〉》第2卷,第242頁)。《漢書》卷九五,第3953頁。關于趙佗繼承者第二位“帝”(公元前128—前117年)陵墓的發(fā)掘,以及關于他的幾個繼承者名字的新證據(jù),見廣州象崗漢墓發(fā)掘隊:《西漢南越王墓發(fā)掘初步報告》,《考古》,1984.3,第220—230頁。

  [8] 莊助,亦稱嚴助,曾受派遣前去南越談判,其傳記見《漢書》卷六四上,第2775頁以下。王子的職責與其說是皇帝的武裝侍衛(wèi),不如說是文職侍從。見何四維:《秦法律殘簡》:第154頁注[187]。

 ?。?] 九郡名儋耳、珠崖、南海、蒼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和日南。見《漢書》卷九五,第3859頁;《漢書》卷二八下,第1628頁以下。關于海南地區(qū)的產品和生活方式,見《漢書》卷二八下,第1670頁。關于漢朝進入的考古學證據(jù)以及中國人和漢人的墓葬樣式,見廣州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和廣州市博物館:《廣州漢墓》(北京,1981)。

  [10] 《漢書》卷九六下,第3928頁(何四維:《中國在中亞》,第198頁);《后漢書》卷八六,第2835頁以下。關于海南兩個郡的放棄,見《漢書》卷七,第223頁(德效騫:《〈漢書〉譯注》第2卷,第160頁);《漢書》卷九,第283頁(德效騫:《〈漢書〉譯注》第2卷,第310頁)。

  [11] 《漢書》卷十二,第352頁(德效騫:《〈漢書〉譯注》第3卷,第71頁);《漢書》卷九六上,第4077頁(德效騫:《〈漢書〉譯注》第3卷,第214—215頁);《漢書》卷二八下,第1671頁;《后漢書》卷八六,第2836頁;保羅·惠特利:《公元1500年以前馬來半島歷史地理文集》(吉隆坡, 1961),第8頁以下。

 ?。?2] 《后漢書》卷八六,第2836頁。

 ?。?3] 《后漢書》卷一下,第66頁以下;《后漢書》卷八六,第2863頁以下。關于馬援,見《后漢書》卷二四,第838頁以下;以及馬伯樂:《安南史研究:馬援遠征記》,《法國遠東學院通報》,13∶3(1918),第11—28頁。

 ?。?4] 在公元100、 116、 137、 144、 157、 178和184年,見《后漢書》卷八六,第2837頁以下。

 ?。?5] 《后漢書》卷八六,第2838頁。

 ?。?6] 《后漢書》卷八六,第28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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