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陳與義傳

白話宋史 作者:元·脫脫等


  陳與義字去非,祖籍在京兆,從其曾祖父陳希亮始,其家遷至洛陽,所以,陳與義是洛陽人。陳與義天資聰穎卓越,幼時即能寫作文章,并小有名聲,同輩皆欽佩他,不敢與他相比。陳與義于政和三年(1113)考中上舍甲科,被授與開德府教授,累遷太學博士,擢升為符寶郎,不久遭貶謫,出監(jiān)陳留酒稅。

  金朝攻陷汴京,高宗南遷,陳與義避難于襄漢,再輾轉(zhuǎn)湖湘,翻越五嶺到達嶺南。過了許久,朝廷召其為兵部員外郎。紹興元年(1131)夏天,陳與義到了都城臨安,升遷為中書舍人,兼掌內(nèi)制。后又被拜為吏部侍郎。不久以徽猷閣直學士的身份出知湖州。之后,被召為給事中,其所做駁議精辟典雅,又以顯謨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時朝中宰相有不滿意陳與義者,因此,陳與義被召回后,再次被用為中書舍人、直學士院。紹興六年(1136)九月,高宗幸臨平江,同年十一月,拜陳與義為翰林學士、知制誥。

  紹興七年正月,陳與義為參知政事。在任執(zhí)政期間,陳與義師用道德以輔朝廷,務(wù)尊主威而振綱紀。當時丞相趙鼎說“:人們都認為,中原有可圖之形勢,故宜進軍中原,趁勢收復失地,如失良機,他日將悔咎莫及。”高宗曰“:今皇帝之棺與太后、淵圣皆為金扣押未還,如不與金議和,則無可還之理。”陳與義說:“若能簽訂和議,自然強于用兵,但萬一不能議和,則用兵就不可避免?!被实壅f:“是這樣的?!苯B興七年三月,陳與義隨皇帝到建康。第二年,護從皇帝回臨安。因患疾病,陳與義告假,復以資政殿學士知湖州,陳與義再表推辭?;实蹖ζ洳∏槭株P(guān)切,遂請閑提舉臨安洞霄宮。十一月,陳與義離世,終年四十九歲。

  陳與義容貌莊嚴敬肅,不茍言笑,平常待人接物儒雅謙恭,然內(nèi)性剛強,不可冒犯。陳與義多次舉薦士人于朝廷,但從不與人表白自己的舉薦之功,士人因此而特別推重他。陳與義特別擅長做詩,寫景狀物,清新深邃,迂回婉轉(zhuǎn),灑脫不俗,游離于陶、謝、韋、柳之間。陳與義曾以《墨梅》為題賦詩一首,深得徽宗嘉賞,并因此而特別受到皇帝的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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