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至二十五日,糧商米販致祭倉(cāng)神,鞭炮最盛。居民不盡致祭,然必烹治飲食以勞家人,謂之填倉(cāng)。
按,《北京歲華記》云:二十五日人家市豕牛羊肉,恣餐竟日,客至苦留,必盡飽而去,謂之填倉(cāng)。此條所記與今大略相同。惟富貴之家從未有食牛肉者,亦未有客至苦留之說(shuō),乃記者一隅之論也。
按,《北京歲華記》云:二十五日人家市豕牛羊肉,恣餐竟日,客至苦留,必盡飽而去,謂之填倉(cāng)。此條所記與今大略相同。惟富貴之家從未有食牛肉者,亦未有客至苦留之說(shuō),乃記者一隅之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