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是天生的,還是由家庭或社會造成的?當他們犯下駭人聽聞的罪行時,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或者說,罪犯的心理本來就與常人不同,在傷害他人時不僅毫無內疚之心,甚至還會獲得某種特殊的快感?如果事實真的如此,那么他們有變成好人的可能嗎?在本書中,犯罪心理學家斯坦頓·E. 薩梅諾博士基于對數百個案例的深入研究,提出了一種獨特的觀點。他認為,環(huán)境不一定會導致犯罪,一個人是否會成長為暴力罪犯更多取決于認知因素。罪犯的思維模式異于常人,因此,理解罪犯的認知模式比了解犯罪原因更重要。這一觀點顛覆了把犯罪歸結于外部環(huán)境或精神疾病的傳統(tǒng)理論,為我們重新認識、預防犯罪并改造罪犯提供了全新的視角。作為里根總統(tǒng)的犯罪顧問和美國聯(lián)邦調查局的鑒定專家,薩梅諾博士強調,犯罪人格雖然異常頑固、難以辨別和矯治,但心理健康專家依然可以通過幫助罪犯改變其思維模式來對他們進行矯治。畢竟,罪犯能否痛改前非完全取決于他們自己:他們認為自己是什么樣的人,就會變成什么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