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2月6日,幾位具有遠見卓識的大學領導人聯名在《人民日報》發(fā)文呼吁“給高等學校一點自主權”,拉開了大學自主辦學改革的歷史帷幕??梢哉f,大學自主辦學是我國高等教育治理現代化的核心與難題,“管辦評分離”“放管服改革”“省級政府高等教育統(tǒng)籌”以及“構建政府、大學、社會之間新型關系”等,都與此密切相關。回顧我國大學自主辦學改革的實踐歷程,可以發(fā)現始終圍繞著辦學自主權展開,而對自主辦學能力與自主辦學責任的基礎性乃至決定性作用重視不夠。 大學自主辦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無論是認識與把握大學自主辦學的本質,還是促進與推動大學自主辦學改革,都需要以關系思維為指導,統(tǒng)籌政府、大學、社會之間的關系和辦學自主權、自主辦學責任、自主辦學能力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