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薪酬激勵作為激發(fā)CEO積極性、增強企業(yè)活力的關鍵,能夠增強CEO與股東之間的利益共享和風險共擔,緩解股東和CEO的代理沖突。本文首先基于委托代理理論檢驗了中國CEO薪酬激勵實踐是否符合委托代理模型的三個基本推斷。然后,結合中國上市公司股權特征的發(fā)展變化——“一股獨大”向控股股東和非控股大股東并存的轉變、股權分置的消除以及股權性質的轉變,研究了非控股大股東股權制衡和國有股權性質對CEO薪酬激勵的影響。在我國控股股東掏空和內部人控制問題普遍存在、CEO薪酬激勵相對較弱的背景下,該問題的研究還對如何安排股權結構以緩解股東與CEO之間的代理沖突、提升CEO對抗?jié)撛诳毓晒蓶|掏空的可能性具有現實指導意義。此外,在國有企業(yè)高管薪酬激勵機制不健全、未能有效地激發(fā)高管才能和積極性的背景下,該問題的研究還為高管薪酬改革和國有企業(yè)改革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