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價:¥138.00
作 者: | 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 著 |
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叢編項: | |
標 簽: | 暫缺 |
ISBN: | 9787519706982 | 出版時間: | 2021-06-01 | 包裝: | 平裝 |
開本: | 16 | 頁數(shù): | 624 | 字數(shù): |
目錄
第一編 憲法及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jié)錄)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jù)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次修正 根據(jù)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三次修正 根據(jù)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四次修正 根據(jù)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五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節(jié)錄)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若干規(guī)定的決議》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jù)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jù)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根據(jù)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第五次修正 根據(jù)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決定》第六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qū)域自治法(節(jié)錄)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qū)域自治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節(jié)錄)
(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保梗梗澳辏丛拢慈罩腥A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6號公布 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節(jié)錄)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保梗梗衬辏吃拢常比罩腥A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號公布 自1999年12月20日起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節(jié)錄)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80年9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令第8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節(jié)錄)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節(jié)錄)
(1991年3月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節(jié)錄)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7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5號公布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節(jié)錄)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節(jié)錄)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 根據(jù)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節(jié)錄)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84年5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4號公布 根據(jù)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jù)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第二編 社會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
第一部分 總 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一次修訂 根據(jù)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決定》修正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決定》修正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2015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7號公布 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志愿服務條例
(2017年6月7日國務院第175次常務會議通過 2017年8月22日國務院令第685號公布 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長期青年發(fā)展規(guī)劃(2016—2025年)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少先隊工作的意見
(2021年1月31日)
第二部分 學習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 根據(jù)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chǎn)品質(zhì)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jù)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guī)程
(2002年7月25日教育部令第13號發(fā)布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
意見
(2004年2月26日 中發(fā)〔2004〕8號)
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2007年2月7日 國辦發(fā)〔2007〕9號)
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2008年12月1日 教體藝〔2008〕12號)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
(2012年12月7日 教基一〔2012〕15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農(nóng)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diào)整的意見
(2012年9月7日 國辦發(fā)〔2012〕48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
(2015年5月13日 國辦發(fā)〔2015〕36號)
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
(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2016年1月5日教育部令第39號公布 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
(2016年6月28日 教政法〔2016〕13號)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試行)
(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令第49號公布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部分 勞動就業(y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節(jié)錄)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教育法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6年5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公布 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節(jié)錄)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yè)促進法(節(jié)錄)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訂)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yè)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節(jié)錄)
(2002年4月30日國務院第57次常務會議通過 2002年5月12日國務院令第352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禁止使用童工規(guī)定
(2002年9月18日國務院第63次常務會議通過 2002年10月1日國務院令第364號公布 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guī)定
(1994年12月9日 勞部發(fā)〔1994〕498號)
國務院關于大力發(fā)展職業(yè)教育的決定
(2005年10月28日 國發(fā)〔2005〕35號)
就業(yè)服務與就業(yè)管理規(guī)定(節(jié)錄)
(2007年11月5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8號公布 根據(jù)2014年12月2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就業(yè)服務與就業(yè)管理規(guī)定〉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jù)2015年4月3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部分規(guī)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根據(jù)2018年12月1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部分規(guī)章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第四部分 安全衛(wèi)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2001年6月20日國務院令第308號公布 根據(jù)2017年11月17日國務院令第690號《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節(jié)錄)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 根據(jù)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chǎn)品質(zhì)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節(jié)錄)
(2009年7月20日國務院令第557號公布 根據(jù)2016年2月6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修訂 2019年3月26日國務院第42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 2019年10月11日國務院令第721號公布 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節(jié)錄)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訂 根據(jù)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艾滋病防治條例(節(jié)錄)
(2006年1月29日國務院令第457號公布 根據(jù)2019年3月2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wèi)生法(節(jié)錄)
(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中宣部、中央綜治辦、民政部等二十二個部門關于加強心理健康
服務的指導意見
(2016年12月30日 國衛(wèi)疾控發(fā)〔2016〕7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節(jié)錄)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3號公布 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節(jié)錄)
(2007年3月21日國務院第171次常務會議通過 2007年3月31日國務院令第491號公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節(jié)錄)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07年8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公布 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節(jié)錄)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jù)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2012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97次常務會議通過 2012年4月5日國務院令第617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令第12號發(fā)布 自2002年9月1日起實施 2010年12月13日根據(jù)《教育部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規(guī)章的決定》修改)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
(2002年9月20日教育部、衛(wèi)生部令第14號公布 自2002年11月1日起實施)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2006年6月30日教育部令第23號公布 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
(2017年4月28日 國辦發(fā)〔2017〕3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wǎng)絡安全法(節(jié)錄)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2016年11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3號公布 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兒童個人信息網(wǎng)絡保護規(guī)定
(2019年8月22日國家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辦公室令第4號公布 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網(wǎng)絡信息內(nèi)容生態(tài)治理規(guī)定(節(jié)錄)
(2019年12月15日國家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辦公室令第5號發(fā)布 自2020年3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