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學教義(分論)》是《刑法學教義(總論)》的后續(xù)之作。全書共分為三編:第一編為侵害個人法益的犯罪,分為侵害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和侵害財產罪;第二編為侵害社會法益的犯罪,分為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和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第三編為侵害國家法益的犯罪,分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貪污賄賂罪和瀆職罪。雖然在編章排列上與我國刑法典有所區(qū)別,但在具體罪名研究上,除金融詐騙罪安排在侵害財產罪外,均按照刑法典的條文順序編排?!≈档靡惶岬氖?,本書沒有采用傳統(tǒng)刑法教科書的范式和體例,也沒有研究刑法典中的所有罪名,而是選取了約一百余個常見、多發(fā)的罪名為本書研究的重點。同時,本書將與該罪關聯(lián)的罪名也予以重點討論,嘗試厘清罪與罪之間的關聯(lián)關系,為罪名的選擇適用提供參考意見。當然,本書仍然遵循以問題為導向的研究方法,沒有特別追求各罪在研究體系上的一致性,對各罪犯罪構成中爭議不大的內容,不再特別闡述。本書適合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司法實務人員用作擴展知識的教科書或輔助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