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裁判過程中,法官能否進行道德判斷?包含此種判斷的司法裁判還能否在某種意義上獲得正確答案?法理學家們對此莫衷一是、紛爭不斷。德沃金提供了一套備受關注又極富爭議的解答方案——整全法理論。整全法理論認為:(1)法官在確認法律是什么的時候需要依賴道德判斷;(2)包含道德判斷的司法裁判仍然可以追求正確答案。對于這兩個命題,法學界出現(xiàn)了多種批評意見。其中,有一類批評是從對共同體道德生活的某些特征的觀察出發(fā),來思考法律對于共同體生活的獨特價值,并進一步在裁判問題上推導出與整全法針鋒相對的結論。《司法裁判中的道德判斷:德沃金整全法理論辯護》認為,借助德沃金現(xiàn)有理論資源,能夠有力反擊這些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