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脈、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搖籃,也是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基礎支撐。我國幅員遼闊,江河縱橫,多發(fā)的洪水災害歷來都是中華民族的心腹大患。中華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充滿著各族人民前赴后繼和洪水災害進行持續(xù)不懈抗爭的傳奇故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江河治理和河渠防洪建設,逐步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防洪工程體系和防洪非工程措施體系。防御洪水災害,一靠工程,二靠人防。河(渠)道修防,是防汛抗洪的基礎,地位十分重要。2016年12月,黨中央和國務院頒布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在全國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長制,為我國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huán)境、修復水生態(tài),構建了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jiān)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xù)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為了運用法律、技術、經濟、行政等管理手段,有效地控制人類在江河湖泊范圍內的活動,對一切影響河勢穩(wěn)定和河槽防洪、輸水功能的行為實施嚴格的、科學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在我國全面推行河長制改革的背景下,結合河長制發(fā)展對水利行業(yè)從業(yè)人員的技能要求,參照2009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利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共同制定的河道修防工等6個職業(yè)(工種)國家職業(yè)技能標準,結合以往河道修防工和渠道工培訓教材,結合水利職工的現狀,經過多方溝通、咨詢,我們編寫了《河道修防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