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研究》集刊序
“人權”,乃是人因其為人即應享有的權利,它無疑是人類文明史中一個能喚起內心激情與理想的詞匯。人權,在今天已不再是一種抽象的意識形態(tài),而是已成為一門需要熟慮慎思的學問。在呼吁人權的激情稍稍冷卻的時候,挑戰(zhàn)我們的智慧與理性的時代已經來臨。
近代以來國人對人權理想的追求,總難擺脫經濟發(fā)展、民族復興的夙愿,曾經的救亡圖存激起的民族主義情緒,始終是我們面對“西方”人權觀念時揮之不去的顧慮。在個人與社群、公民與國家、自由與秩序、普適價值與特殊國情之間,我們一直在做艱難的抉擇。也正因此,為人權理想奔走呼號的人士固然可敬,那些秉持真誠的保留態(tài)度的人們也值得尊重。
人權不但張揚個人的自尊、自主、自強,也代表著一種不同于兩千年中國法制傳統(tǒng)的“現(xiàn)代”政治制度,它所依托的話語體系,既需要融合我們自己對理想社會的追求,也對我們既有的生活方式構成了嚴峻挑戰(zhàn)。當意識到必須以一種近乎全新的政治法律制度迎接人權時代的來臨之時,我們必須審慎思考自己脫胎換骨、破舊立新的方式。當經歷“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之后,一個古老的中國無疑遇到了新的問題。在這種格局下,人權的支持者和懷疑者都需要交代內心的理由:人權對中國意味著什么?對于渴望民族復興的中國來說,人權對公共權力的規(guī)訓是否意味著削弱我們行動的能力?對于一個缺乏個人主義傳統(tǒng)的國家來說,人權對個人價值的強調是否意味著鼓勵放縱?對于一個較少理性主義的國家來說,人權是否意味著將割裂我們?yōu)橹鞈俚膫鹘y(tǒng)之根?對于這一源自“西方”的觀念,我們又如何既尊重其普適價值又能不罔顧國情?諸如此類的問題,人權主義者必須做出回答,批評者亦必須做出回應。
人權既是美好的理想,又是政府行動的底線標準。
人權因其美好而成為我們?yōu)橹畩^斗的目標,畢竟,一個大國政道和治道的雙重轉換,確實需要時間來承載思想和制度上的蛻變。但是,對公共權力的民意約束、對表達自由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