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持續(xù)推進黨的十八大以來部署的改革舉措和黨的十九大部署的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任務,司法改革在探索中前進,在深化中落實,在總結中提升,不斷在新起點上實現(xiàn)新突破。2018年,是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的收官之年。經過五年努力,綱要確定的65項任務全部落實,開展改革試點工作24項,出臺實施改革文件256件。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單獨出臺改革文件173件,會同中央有關部門出臺改革文件46件,推動或參與制定改革文件37件。通過各項舉措的落地實施,人民群眾的改革獲得感顯著提升,司法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和履職保障水平明顯改進。中央確定的2018年度重點改革任務中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推進的項目,如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一帶一路”國際商事法庭,增設北京、廣州互聯(lián)網法院等順利完成。2018年,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成果的立法鞏固之年。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成果進一步轉化為立法成果。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進一步規(guī)范了人民法院的組織體系、機構設置、管理體制、隊伍建設和履職保障,充分吸收了法官員額制、司法責任制、巡回法庭、知識產權法庭、金融法院等試點項目改革成果,從立法層面鞏固了司法體制改革成果;審議通過《關于修改的決定》,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成果吸收進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中;審議通過《關于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