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秉志 1956年6月生,河南南陽人,新中國首屆刑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1988),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1990-1991)?,F任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院長、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師范大學死刑研究國際中心主任、國際反腐敗教育與研究中心主任、反恐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國際刑法學協(xié)會副主席暨中國分會主席,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暨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法學評議組成員,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學科評審組專家,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立法專家委員會專家,zui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公安部法律顧問,司法部社區(qū)矯正工作特邀專家,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曾獲得國家“做出突出貢獻的博士學位獲得者”(1991)、中國法學會首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1995)稱號,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3),入選人事部“首批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ji人選”(1997)、教育部“跨世紀優(yōu)秀人才培養(yǎng)計劃”(1999)。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刑法、中國區(qū)際刑法、國際刑法、比較刑法。長期參與我國刑法的立法工作和司法解釋的研擬工作。主持科研項目60余項,個人及論著獲得70余項獎勵。出版?zhèn)€人專著和文集25本,發(fā)表論文600余篇。 陳志軍 1976年1月生,湖南新邵人。1998年6月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yè),獲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6月、2004年6月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yè),先后獲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F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教授,專業(yè)技術三級警監(jiān)。兼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海峽兩岸關系法學研究會理事。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刑法、比較刑法。主要學術成果:(1)獨立專著4部?!豆餐缸锏睦碚撆c實踐》《短期自由刑的困境與出路》《侵犯財產罪立案追訴標準與司法認定實務》《刑法司法解釋研究》。(2)獨立譯著21部。翻譯菲律賓、保加利亞、朝鮮、匈牙利、波蘭、冰島、土耳其、巴西、古巴、葡萄牙、希臘、墨西哥、埃及、阿爾巴尼亞、斯洛伐克、捷克、比利時、哥倫比亞、智利、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21個國家的刑法典。(3)論文。在《法學研究》《政法論壇》《法商研究》《法學》《比較法研究》《法學評論》《法學家》《人民司法》《人民檢察》《政治與法律》等刊物上發(fā)表刑法學術論文四十余篇。(4)項目。主持教育部、公安部、中國法學會、團中央等省部級課題5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