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在辦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進行信息公開案件應訴時,主要涉及四大流程及其細化的六大板塊。所謂“四大流程”,即面對一個信息公開申請,需要判斷是不是政府信息、是不是公開義務主體、政府信息存在不存在、是否屬于公開范圍;“六大板塊”,是政府信息界定、信息公開主體、信息公開范圍、信息公開程序、信息公開答復和信息公開案件司法審查規(guī)則。這四個流程及其細化的六個板塊,基本涵蓋了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案件敗訴的主要類型,從中也揭示了行政機關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容易出現(xiàn)的涉訴乃至敗訴的法律風險點。因此,本書立足于在對政府信息公開敗訴典型案例進行梳理歸類的基礎上,按照“六個板塊”的流程,通過對敗訴案件的法理分析,揭示政府信息公開實踐中若干疑難法律問題的司法標準,既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針對性地尋求司法救濟提供指引,也為行政機關開展信息公開工作和行政法官裁判類似案件提供參考,還可以為理論界研究政府信息制度提供素材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