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12日晚上,妮克爾·布朗·辛普森及其男友羅納德·高曼在妮克爾家中遇害,妮克爾的前夫、前美式橄欖球運動員辛普森 (O.J.Simpson)被認為是極大的嫌疑人,檢察官對他提起了謀殺指控。1995年1月起,辛普森案由日裔法官伊藤主審,庭審歷時九個月。此案轟動 一時,被稱為“世紀審判”,最終陪審團裁定辛普森無罪,引起美國社會一片嘩然:所有人都認為就是辛普森殺害了妮克爾·布朗·辛普森和羅納德·高曼,為什么 最終會無罪釋放?美國前檢察官、著名刑事辯護律師文森特·布廖西(VincentBugliosi)所著《美國法律故事:辛普森何以逍遙法外?》精辟地分析了辛普森脫罪的原因:陪審團受不良信息影響,辯方律師打“種族牌”,檢察官在指控和總結陳詞階段表現(xiàn)得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