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合作在我國是一個新課題和新實踐,特別是在社會救助領域如何合作還處于探索階段。本書注重對本領域新的理論和實踐成果的總結,在國家和社會的關系、治理和善治理論以及資源交換理論的指導下,對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四市33家社會組織及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實地調查和半結構式訪談,呈現了發(fā)達地區(qū)政府與社會組織合作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概括總結了合作模式、合作機制、合作策略和經驗,提出不同的“伴生模式”形成的政府與社會組織關系的“差序格局”,分析了政府和社會組織在社會救助領域的角色定位,以及如何加強社工機構在社會救助中的作用,改變救助不足和服務救助缺乏等問題。本書呈現出政府和社會組織雙方的視角,力圖為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合作提供研究依據和參考,促進政府與社會組織發(fā)展良性的合作模式和機制,通過合作共治達到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