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體研究中,作者十分強調時序性,注意揭示人物和事件的前后變化及曲折性,并試圖對其做出闡釋。如第三章,作者將其分為從有泰被任命為駐藏大臣至到拉薩前、到拉薩后英國第二次侵略西藏期間、英軍撤離后三個時間段,注重梳理在不同階段有泰籌藏的思想、行為、心態(tài)及其變化。第三章第三節(jié)第一部分“有泰在瞻對歸屬問題上的反復”,作者指出駐藏大臣有泰在瞻對歸屬問題上有二變:起初他贊同收瞻對歸四川管理,這由他與讀鹿傳霖《籌瞻奏稿》及相關言行可以看出,然而到拉薩后當瞻對歸屬問題提出時,他轉為不贊同駐藏幫辦大臣鳳全收瞻對的主張,此為一變;此后當朝廷下旨決定收瞻對歸四川管理時,有泰又轉而贊同朝廷的旨意,此為二變。作者還試圖對有泰在瞻對歸屬問題上的變化做出解釋。又如第四章,作者選取有泰與西藏地方上層統(tǒng)治者、有泰與同僚、有泰與隨員及下級官吏三組人際交往,每組有兩人及以上,目的是對有泰在藏期間人際交往進行全方位的梳理與分析,以便更為準確地定位和把握有泰其人。在有泰與他人每一對關系研究中,作者十分重視前后關系變化及復雜性,并試圖闡釋分析為何如此。此外,在利用《有泰駐藏日記》梳理分析有泰與何光燮關系時,作者還做了些帶有考據(jù)性工作,認為學界關于1904年9月7日《拉薩條約》簽訂時的一個有誤的流行說法:即時任駐藏辦事大臣有泰準備畫押,被文案何光燮勸阻“弗畫”,有泰因此才沒有畫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