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王國維率先提出二重證據法的說法,從此,運用“地下之新材料”與古文獻記載相量印證, 以考古代歷史文化,成了一種公認科學的學術正流。本書作者許建平先生長期從事敦煌出土文獻的整理與研究,在整理《敦煌經部文獻合集》、《敦煌子部文獻合集》等大項目的過程中,秉承王氏以來二重證據相結合的優(yōu)良學術傳統(tǒng),結合傳世典籍與敦煌寫本、碑志等出土文獻撰寫了一系列學術論文,來考證我國古代的歷史文化,論證傳世典籍在傳抄、刊刻過程中可能形成的錯誤。本書匯編了許建平先生從事敦煌寫本文獻、出土文獻研究以來,結合傳世典籍與出土文獻研究中最具代表性、最有學術價值的23篇論文,內容分為三類:一是關于敦煌寫本的,二是關于出土碑志的,三是在論證過程中使用到敦煌寫本與碑志材料的,并按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編排論文次序。這23篇論文,都曾在《文史》、《文獻》、《敦煌研究》、《敦煌學輯刊》、《漢語史學報》、《古漢語研究》、《中古近代漢語研究》、《唐研究》中發(fā)表,在出土文獻尤其是手寫紙本文獻研究中具有重大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