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憲忠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qū)人。1976年~1980年服役于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1980年~1984年在西北政法學院(今西北政法大學法律系)讀本科,取得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1990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先后攻讀法學碩士學位和法學博士學位,為新中國第一屆民法學博士。1992年晉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副教授。1993年獲聯(lián)邦德國亞歷山大·馮·洪堡基金會(Alexander von Humboldt- Stiftung)博士后研究獎學金,赴德國漢堡馬克斯-普郎克外國和國際私法研究所博士后研究。留學期間,專攻物權法、不動產(chǎn)法。1995年回國,1997年晉升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1998年晉升為博士生導師。1999年被中國法學會評選為“中國杰出中青年法學家”。2005年5月~11月外出擔任德國著名大學明斯特大學客座教授。2006年獲得國務院特殊貢獻專家津貼。2009年被評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崗位先進個人。現(xiàn)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長城學者,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歐洲聯(lián)盟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國家建設部法律顧問,以及中國政法大學、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浙江大學、南京大學、內(nèi)蒙古大學等多所大學兼職教授。發(fā)表獨立專著、合作專著三十余部,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雜志發(fā)表論文一百余篇,譯文十余篇,在德國、日本、韓國以及我國臺灣地區(qū)的重要刊物發(fā)表論文十余篇,其研究成果在德國、日本、韓國等地得到相當?shù)年P注,是國際認可的中國法學家之一。自1995年中國物權法立法工作開始到《物權法》頒布以來,一直受邀擔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律工作委員會民法典以及物權法的立法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