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學科體系和知識體系的角度,重新審視和梳理法理學的內容,強調作為法理學或理論法學研究對象的法,既是一個應然問題,也是一個實然問題,同時還是一個由應然走向實然的方法問題,法理學的內容應當包括法本體論、法價值論和法方法論。法本體論屬于實然法范疇,探討法本來是什么的本源問題,主要研究法理學與法哲學、權利義務、法律關系、法律效力及法律責任等內容;法價值論屬于應然法范疇,探討法應當是什么,主要研究法的價值、法與道德、法治、人權等內容;法方法論屬于方法論范疇,探討法由實然通向應然的方法,主要研究法律方法、法律解釋、法律推理、司法等內容。本書適宜包括社會科學研究者,高等院校法學專業(yè)師生,特別是法律界、法學界及關心理論法學的廣大讀者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