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先秦時期孝與法的糅合
一 “倫理化”孝的產生
二 孝中有“法”
三 親親相隱制度現(xiàn)雛形
四 儒法兩家“孝”之爭
第二章 秦漢時期融“孝”入“法”
一 秦朝“孝治天下”的法律嘗試
二 睡虎地秦律中的“孝”
三 治孝與嚴懲不孝
四 漢初律令對孝的規(guī)定
五 文帝的“養(yǎng)老令”
六 孝大于法與以孝定法
七 “王杖詔書”與漢代養(yǎng)老制度
八 “春秋決獄”與“原心定罪”
九 孟嘗為孝婦申冤案
十 親親相隱制度的發(fā)展
十一 趙娥復仇求嚴懲案
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亂中之“孝法”
一 “不孝”是一項重罪
二 魏晉“準五服以治罪”制度
三 初現(xiàn)“存留養(yǎng)親”制度
四 繼母子關系與血親復仇對禮法的突破
五 禮法結合的典型案例
第四章 隋唐時期“情、理、法”的沖突
一 《唐律疏議》詳載“不孝罪”
二 不孝之人遭嚴懲
三 親屬容隱制度漸成熟
四 親屬相犯“罪不同”
五 存留養(yǎng)親與悲田養(yǎng)病坊——老有所養(yǎng)的實現(xiàn)
六 陸慎徐、陸博文、于季友“居喪違禮”案
七 白居易母亡作詩遭貶官
八 河南尹李杰判婦人訴子不孝
九 秦鸞行盜取資財奉病母
十 隋唐孝女復仇獲免罪
十一 張瑝、張繡兄弟因孝獲罪引民憤
十二 唐憲宗詔論孝子殺人案
第五章 五代宋元時期的孝與法律
一 五代君主大力行孝
二 《宋刑統(tǒng)》與孝德
三 宋朝大力推行《孝經》
四 宋朝對官員的孝德教化
五 因“孝”殺人,壯而釋之
六 宋代不孝犯罪的司法實踐
七 宋朝頒行優(yōu)老政策
八 元朝實行“孝治”
第六章 明清時期的孝與法律
一 《大明律》與孝道
二 朱元璋“以孝屈法”
三 張居正身陷“奪情風波”
四 清朝對“不孝”的法律約束
五 清朝存留養(yǎng)親制度的新發(fā)展
六 承祀制度的形成
七 頒布圣諭明定“孝治”
八 《刑案匯覽》中的孝義案例
九 割股療親——明清孝道走向愚昧化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