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銀鐘,男,漢族,1968年生,法學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高級法官,全國首批審判業(yè)務專家,教授,博士后與博士生導師?,F(xiàn)任國家法官學院第一副院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2003年10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流動站獲博士后出站證書;2000年7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訴訟法學博士學位;1994年7月,華東政法學院獲訴訟法學碩±學位。出版學術專著6部,其中《刑事公訴權原理》獲得團中央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優(yōu)秀著作等獎,《中國青少年法律與司法特別保護制度研究》為中直機關青年干部指定學習用書。合著、譯著、主編法學類著作40余部,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環(huán)球法律評論》、《中國人民大學學報》等學刊發(fā)表專業(yè)論文70余篇;主持并完成20多項法學類課題;兼任中國行為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理事,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兼職研究員,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研究領域為國家廉政體系建設、刑事訴訟法學、青少年法學、刑事司法理論與實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