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漢明,1951年10月生,湖北省鄂州市人,經濟法碩士、經濟學博士、全國檢察業(yè)務專家、國家檢察官學院師資庫入庫人選?,F(xiàn)為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兼任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生導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生導師,武漢大學、中南民族大學教授,中國法學會國際刑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檢察學研究會理事,湖北省法學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委員。長期從事法律、檢察實務及產權制度創(chuàng)新理論研究,先后在《法學評論》、《經濟評論》、《中央黨校學報》、《中國刑事法雜志》、《江漢論壇》、《人民檢察》等刊物發(fā)表《論死刑興衰演進的動因及本質》、《我國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設置研究》、《履行(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與我國刑事訴訟制度之完善》、《論中國農業(yè)發(fā)展的土地持有產權機制創(chuàng)新》、《我國洗錢犯罪的現(xiàn)狀與刑事立法問題探討》等論文150余篇。主要著作有:《現(xiàn)代物權與產權制度改革》、《中國農民土地持有產權制度研究》、《經濟犯罪新論》(合著)、《刑法新罪名通論》(合編著)、《中國反洗錢立法研究》(合著)。參加中央“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基本觀點研究”課題組并具體承擔“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農業(yè)和農民問題的基本觀點研究”子課題,主持完成全國人大反洗錢立法重點研究課題“中國反洗錢立法研究”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訴訟檢察監(jiān)督效力研究”、“檢察一體化研究”、“完善民事訴訟法律監(jiān)督程序的立法建議”等6個國家級重點檢察研究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