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鴻,1964年生,江西南昌人,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5、2001、2005年先后畢業(yè)于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專業(yè),獲學士、碩士、博士學位。主講課程有法理學、法社會學、西方法律思想史等。主要研究方向為法理學、法學方法論。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fā)表論文120余篇,撰有《法學方法論導論》、《司法公正觀念源流》、《“個人”的法哲學敘述》專著3部,主編、參編《法律原理與技術》等教材、專著20余部,多篇論文為《光明日報》、《新華文摘》、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等摘登、轉載。2008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招標項目《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重大問題研究一一以人為本與中國法制發(fā)展》首席專家,并主持其他國家級、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10余項,獲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勵10余項。曾被評為司法部全國司法行政系統(tǒng)優(yōu)秀教師、江蘇省“青藍工程”學術帶頭人,江蘇省333工程中青年科學技術帶頭人,蘇州大學教學名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