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民俗,不得不提到移風易俗的問題。首先,民間傳統(tǒng)文化本身具有一種“優(yōu)勝劣汰”的功能,從任何一項風俗事象身上,都可以看到歷史發(fā)展中的“自我成熟”和“自我凈化”過程;隨著時代前進的步伐,老百姓會對風俗事象進行選擇、提升和改造,使它更適應發(fā)展了的社會需要和民眾需要。如流傳幾千年的“乞雨”風俗就“移風易俗”得可以。在山西,它從古代原始巫術儀式而漸變?yōu)榻裉斓拿耖g娛樂形式。從包含著“犧牲”與“自虐”的殘酷行為漸變?yōu)榻】蹬c歡樂的活動。但是,民俗本身又具有“一旦形成,不易改變”的特征,尤其在山西,長期交通不暢、文化信息閉塞,其風俗移易更是“難于上青天”。比如,婦女“纏足”的千年惡俗,在山西曾經十分出名,“從來小腳看山西”的流行語折射著多少代山西婦女的悲慘命運,然而,直至1950年7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頒發(fā)《禁止婦女纏足的命令》后,山西農村中給女孩子纏腳的惡習才逐步絕跡。又比如,山西的殯葬改革發(fā)展緩慢也是個顯例,在省城太原等少數(shù)幾個城市中,火葬逐漸推廣,而在大多數(shù)地方至今仍然流行土葬;“送生重于奉生”的陋習仍然比比皆是。我們還經常能看到青年男女蹲在路邊地攤算命卜卦、滿臉虔誠的情景……民俗文化的建設與健康發(fā)展,仍然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