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星,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1944年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1966年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學院;1981年畢業(yè)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民法學碩士學位;1985-1988年擔任《法學研究》副主編;1988年晉升研究員,擔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國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F任《法學研究》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第四、五、六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政協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法律委員會委員。獨著:《民法總論》(第四版)、《民法解釋學》、《民法學說判例與立法研究》、《法學學位論文寫作方法》(第二版);合著:《合同法》、《經濟法的理論問題》、《民法債權》、《中國物權法研究》、《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附理由》;主編:《民商法論叢》、《中國民商法專題研究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