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師專家責任研究》是在作者的博士畢業(yè)論文的基礎上修改而成,也是作者主持的湖南省社科基金項目“建筑師專家責任研究——兼議兩型社會建筑師專家責任”的最終成果?!督ㄖ煂<邑熑窝芯俊方⒃趯Ω鲊ㄖ煂<邑熑沃贫冗M行比較研究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兩型社會建設的實踐,對中國建筑師專家責任的性質、認定、責任的承擔以及責任的社會承擔進行全面深入的探討,認為在建筑師對委托人責任方面,不能簡單地將之歸為侵權責任或契約責任,抑或是責任競合,而是要根據(jù)具體情況予以分析,有些情況屬違約責任,有些情況屬侵權責任,多數(shù)情形會出現(xiàn)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競合。在建筑師對第三人責任情形,雖然通過默示合同條款或利他合同條款理論可在法律上擬制建筑師與第三人存在合同關系,從而以合同責任來解決問題,但在法律上確定建筑師對第三人的侵權責任性質更符合實際情況。建筑師專家責任根源于建筑師專家義務,建筑師專家義務主要可分為契約義務和法定義務(主要是職業(yè)義務),二者分別是建筑師承擔合同責任和侵權責任的前提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