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釋是溝通紙面上的刑法與社會實踐的重要橋梁,從這一意義上而言,刑法解釋學是刑法學的本體。近年來,我國圍繞刑法解釋出版了大量的著述,對豐富刑法解釋學的研究起了重要的促進作用。但是,在微觀層面,對具體刑法解釋研究方法明顯表現出困境,即無論刑法解釋的技術、方法是如何精確、細致,現實生活中的具體案件與刑法條文之間的銜接,卻總是存在一定的困難。綜合研究表明,對于任何具體社會科學的研究,都應跳出孤立的這一學科本身,而應站在更高、更廣的角度展開研究,因此交叉研究的意義凸顯。法律,包括刑法在內,并非孤立的現象,而是奠基于一定的社會文化基礎之上的。法學研究脫離社會文化本身的研究將會是空洞的,也正是基于此,各部門法學的學者逐步重視對部門法的社會學將社會文化的優(yōu)秀、合理成分,從刑法解釋學的角度逐步納入刑法的內容,使刑法解釋不脫離社會文化背景,并更好地融入社會實踐。 徐光華編著的《刑法文化解釋研究》在從文化的角度展開刑法解釋學的研究,將社會文化的優(yōu)秀、合理成分,從刑法解釋學的角度逐步納入刑法的內容,使刑法解釋不脫離社會文化背景,并更好地融入社會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