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英輝,法學博士,教授。1996年始,在中國政法大學任教,先后被聘為講師、副教授、教授;曾任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執(zhí)行主任,兼刑事訴訟法學研究室主任。2006年7月,作為“985”聘任人員被聘為北京師范大學教授,任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兼刑事訴訟法研究所所長、刑事訴訟改革研究中心主任。1996-1997年,在名古屋大學法學部研修日本刑事法。譯著:《日本刑事訴訟法要義》(1997年)、《日本刑事訴訟法》(2000年)、《刑事程序中保護被害人等附帶措施的法律》(2002年)等;發(fā)表《日本刑事訴訟的新發(fā)展》(1998年)、《日本刑事訴訟制度最新改革評析》(2007年)、《日本1999至2005年刑事訴訟法改革介評》(2007年)等。樸宗根,法學博士,教授。1994年始,在延邊大學任教,后調到大連海事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工作;現(xiàn)任西北政法大學司法官教育院院長、韓國法研究中心主任。2001年6月獲吉林大學法學博士學位,2005年6月獲韓國韓南大學法學博士學位;2001年6月-2002年6月被聘為韓國慶尚大學客座教授,2003年6月被聘為韓國韓南大學科學技術法研究院海外研究員。譯著:《韓國民事執(zhí)行法》(2010年)等;在韓國《成均官法學研究》、《東北亞法學研究》、《科技與法》、《亞細亞女性法學》、《東義法學》等刊物發(fā)表論文二十余篇。孫長永,法學博士,西南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1995年9月至1997年12月,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進修美國刑事訴訟法和人權法。主要成果:《日本刑事訴訟法導論》(1993年)、《偵查程序與人權——比較法考察》(2000年)、《沉默權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