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講述了:亞里士多德說:“人是社會的動物”。作為社會動物,在社會生活中人必須經常進行論證。證成、反駁和說服是論證的三大目標,而說服是論證的最終目標。亞里土多德認為,說服有三種工具:理性(Iogos)、情感(pathos)和道德(ethos)。邏輯學家給出了評,價論證好壞的標準,認為只有建立在好論證之基礎上的主張或行動才是合乎理性的。自亞里士多德提出詞項邏輯以來,邏輯學家曾提出了眾多邏輯類型。萊布尼茲夢想導致了符號邏輯產生,追求普遍性和必然性曾一度成為邏輯學家的最高目標。哥德爾不完全性定理給數理邏輯學家一個沉重打擊,現實生活對數理邏輯家們的理想提出了挑戰(zhàn),、非形式邏輯學家群體應運而生。將這一歷史脈絡體現在當代邏輯學導論教科書之中,把傳統(tǒng)邏輯與現代邏輯、形式邏輯與非形式羅輯:演繹邏輯與歸納邏輯有機整合在一起,正是本書的基本宗旨。本書適合哲學專業(yè)、邏輯學專業(yè)及其他專業(yè)作為專業(yè)基礎課教材使用,也適合作為全校性通識課的“羅輯學概論”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