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 | 登錄讀書好,好讀書,讀好書!
讀書網(wǎng)-DuShu.com
當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人文社科法律國際法基督教與羅馬私法:以人法為視角

基督教與羅馬私法:以人法為視角

基督教與羅馬私法:以人法為視角

定 價:¥28.00

作 者: 汪琴 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國際私法

ISBN: 9787511822840 出版時間: 2011-09-01 包裝: 平裝
開本: 大32開 頁數(shù): 391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羅馬法的歷史廣而言之可上溯到公元前750年羅馬建城,下及1453年君士坦丁堡被土耳其人攻占,如此,羅馬法有2203年的時間跨度。而基督教即使從耶穌出生開始算,也只是以公元0年為起點。從392年狄奧多西一世確認基督教為羅馬帝國的國教開始算,其歷史也比羅馬法的歷史短了一大截。所以,開初是異教法的羅馬法是如何基督教化的?是一個吸引人的問題?!痘浇膛c羅馬私法:以人法為視角》為我們給出了這方面的答案。況且,所有的異教法都要基督教化才能適用于一個基督教社會嗎?汪琴的答案似乎是并不盡然,人法的多數(shù)規(guī)則誠然需要基督教化,但多數(shù)物權法規(guī)則和債法規(guī)則并無基督教化的必要,……這樣我們就獲得了異教法與基督教法在許多領域的兼容性,正是這種兼容性的存在,才會讓歐洲的新的基督教社會不至于拋棄過去的羅馬法傳統(tǒng)另起爐灶,而是采取“搬進舊屋,打掃裝修”的生態(tài)主義方略吧!……從異教法平緩過渡到基督教法的過程,與歐洲城市維持古舊風貌、以古為尊的做派是一致的,這是一種保守主義的方略,進化論的方略,而國人的尤其是閩南人的方略是革命性的,否認歷史連續(xù)性的,它只能帶來文化斷裂、生態(tài)災難的后果。

作者簡介

  汪琴,1976年生,湖北黃岡人。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后研究人員,浙江農(nóng)林大學法政學院副教授。1999年畢業(yè)于哈爾濱工程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2002年畢業(yè)于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2009年畢業(yè)于廈門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主要從事羅馬法學、民法學和經(jīng)濟法學的教學與科研。曾在《甘肅政法學院學報》、《中國石油大學學報》、《羅馬法與現(xiàn)代民法》、《民商法論叢》、《私法》等學術刊物上發(fā)表論文13篇,獨著、參編教材5部。

圖書目錄

第三章 基督教對羅馬婚姻制度的影響
第一節(jié) 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jié) 基督教對羅馬婚姻觀的影響
一、以莫德斯丁婚姻觀為典范的前基督教時代的羅馬婚姻觀
二、以優(yōu)士丁尼婚姻觀為典范的基督教時代的羅馬婚姻觀
三、小結
第三節(jié) 基督教對結婚制度的影響
一、對訂婚制度的影響
二、對婚姻障礙形成原因的影響
第四節(jié) 基督教對離婚制度的影響
一、前基督教時代的羅馬離婚制度
二、基督教時代的羅馬離婚制度
三、小結
第五節(jié) 基督教對姘合制度的影響
一、前基督教時代日漸興盛的羅馬姘合制度
二、基督教時代趨于消亡的羅馬姘合制度
第六節(jié) 基督教對再婚制度的影響
一、前基督教時代的再婚制度
二、基督教時代的羅馬再婚制度
本章小結
第四章 基督教對羅馬親子關系的影響
第一節(jié) 基督教對胎兒法律地位的影響
一、問題的提出,
二、有條件的自然人——前基督教時代羅馬私法對胎兒的定位
三、實質意義上的人——基督教時代羅馬私法對胎兒的定位
四、從區(qū)別對待到平等享有——胎兒自由身份之確定原則
五、從相對禁止到犯罪——羅馬法對墮胎的態(tài)度之演變
六、小結
第二節(jié) 基督教對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影響——從歧視到局部的平等
一、非婚生子女范疇從同一于私生子到涵納私生子的演變
二、非婚生子女之身份確定原則
三、非婚生子女之認領制度
四、非婚生子女的扶養(yǎng)和遺產(chǎn)繼承權
五、從前基督教時代到基督教時代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演變的原因
六、小結
第三節(jié) 基督教對羅馬扶養(yǎng)制度的影響——以扶養(yǎng)與家父權之關系變遷為視角
一、問題的提出
二、前基督教時代掣肘于家父權的扶養(yǎng)
三、基督教時代獨立于家父權的扶養(yǎng)
四、小結
第五章 基督教對羅馬婦女法律地位的影響
第一節(jié) 基督教對羅馬傳統(tǒng)婦女觀的改造
一、前基督教時代的羅馬婦女觀
二、基督教思想對羅馬傳統(tǒng)婦女觀的改造

本目錄推薦

掃描二維碼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www.dappsexplained.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