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中國商法評論(2010年卷)》特以“后危機時代的公司治理”為主題,將各位專家學者就當下國內外公司治理的最新研究成果予以展示,尤其是就金融公司應如何治理、董事會制度應如何完善、公司社會責任應如何實現等進行深度探討,以期為我國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提供強有力的理論支持。美國大法官霍姆斯曾說“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商法作為調整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制度更是如此,正是通過豐富的實踐,商法才具有了生命力,也才能得以不斷發(fā)展。本卷《中國商法評論(2010年卷)》除注重學者的理論研究外,還專門開設了“實務探討”專欄,通過以案說法的形式就“公司法人人格混同和否認”的司法實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內容合法性的司法介入、抽逃出資瑕疵股權轉讓的效力等進行實證分析和研究,通過實踐檢驗著公司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同時又通過實踐激勵著公司法律制度的不斷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