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軍,1963年12月生,金融學學士、碩士,法學博士,1994年破格晉升為副教授,1999年晉升為教授?,F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銀行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主要著作:《法邊際均衡論》、《貨幣財產(權)論》、《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研究》、《經濟本體法論》、《金融經濟法綱要》、《金融法原理》、《證券投資學》、《投資管理學》、《宏觀價格管理》、《證券理論與實務》等10余部。主編教材:《金融法學》、《金融法概論》、《稅法學》、《稅法案例教程》、《經濟法與統(tǒng)計法》等10余部。主要論文:法本質邊際均衡論、論法主體的地位與本質屬性、論法的目標與法部門的劃分、經濟法的幾個基本理論問題研究、經濟法的目標與體系研究、經濟法的本質與和諧社會、論經濟法的原則、經濟法行為性質論、論法程序的本質與經濟法程序法、虛擬經濟法的理論思考、運用法經濟學方法研究經濟法面臨的困境及其克服,財產基本類型與本質屬性、金融法的基本理論問題研究、信用貨幣財產權理論研究、貨幣區(qū)域化的法理思考與裁判標準、電子貨幣性質與發(fā)行條件的法律規(guī)制、委托理財的性質分析與法理思考、美國金融危機引起的法律思考、現行法律框架下金融控股公司的風險與對策、銀行存款糾紛案件的裁判標準、商業(yè)銀行接管中的問題與裁判標準、商業(yè)銀行的破產標準研究、信托業(yè)經營的法律定位與公平競爭、非法民間金融行為的認定標準研究,論投資調控的經濟法律機制、投資與通貨膨脹的總量研究、中央銀行與總需要的調控、論建立我國規(guī)模經濟投資約束機制、論證券市場價格的宏觀理論模型、重塑我國投資約束機制的設想等5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