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1938人道與暴行的見證:經歷南京腥風血雨的丹麥人》讀者可以了解到辛德貝格在1937年南京大屠殺期間受雇于丹麥F·L史密斯公司,在江南水泥廠工作。在短短的100多天里,他和德國同事京特等一起,保護了工廠難民區(qū)的難民,并建立了一個小醫(yī)院,許多時候成功阻止了日軍進入難民營和工廠騷擾。有時候他不顧路途危險,開車進入南京城,給保護難民的南京安全區(qū)國際委員會成員送去食品。他記錄了關于日軍罪行的許多案例,并且將報告遞交給了南京安全區(qū)國際委員會。在1938年離開中國以后,他來到日內瓦播放證實南京大屠殺的電影。在能力和形勢所允許的范圍內,26歲的辛德貝格庇護和保護了數(shù)萬名難民。辛德貝格的故事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展現(xiàn)一個非凡的丹麥人如何尊重許多中國普通民眾的生命權和生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