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作者的博士論文,但是它所持的觀點是作者多年來對法理學,尤其是法學方法論的思考與研究之所得,也就是說,通過這個題目——法律規(guī)則與法律原則的抵觸之解決——梳理了法學方法論以及法理學所涉及的問題,并對這些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包括對相關法學家思想的解讀)。在這個意義上,本書的內容也是作者十余年來對法理學問題所思之結果。研究生期間,作者感到中國傳統(tǒng)法理學——邊緣法學之研究路徑欠缺了法治實踐所需的技巧和技藝。而沒有技巧和技藝支撐的法治,就完全可能淪落為天周的理念,難以實現(xiàn)的標準,甚至誘人的動聽的標語和口號。非常幸運!作者來到了中國政法大學法理學研究所,遇到了兩位一心專于學問的法學家——舒國瀅教授和鄭永流教授,他們的研究興趣與方向——法教義學與法學方法論——是醫(yī)治中國傳統(tǒng)法理學之弊病的良方之一,也是法理學研究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