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基本問題研究》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基本指導思想,批判地借鑒和吸收我國古代、近代和外國刑法典中的立法經驗和思想觀點,參考已有的理論成果,對于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基本理論展開全面系統(tǒng)的研究,并力求能夠為司法實務提供參考或者指導。根據(jù)這一指導思想,本文將主要采用以下不同的研究方法:一是歷史的方法。通過對中國古代司法人員瀆職犯罪的立法與司法的研究,總結出我國古代對司法人員瀆職犯罪的立法狀況與立法特點,并從中可以借鑒一些對現(xiàn)實立法和司法具有價值的法律經驗。二是比較的方法。利用比較的方法對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進行研究,有利于開拓研究的視野,增進對他國(地區(qū))關于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方面立法規(guī)定的了解和掌握,并從中剖析是非優(yōu)劣,評述利弊得失,吸取域外法律文化的精華,從而更好地獲得對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準確認識。通過對中國古代司法人員瀆職犯罪的立法和國外對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立法研究,結合我國目前對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立法現(xiàn)狀作比較研究。三是分析的方法。刑法學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對現(xiàn)行刑事法律的規(guī)定進行闡述和解釋,這說明分析的方法應當是刑法學研究的一個基本的方法。四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