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作品的身體是熠熠發(fā)光的,是色彩斑斕的,但觀看者在看到它們的第一時間所需求或追問的作品的意義(假如確實存在的話),卻是含混的,是迷團狀的。批評家的職能就在于用文字照亮這些迷團,讓觀看者看清作品所分泌、放射或輻射出的意義的光彩與形象。這樣說,仿佛藝術作品的意義空間與秩序完全是自主性的,是自為存在的。事實并非如此,事實上,批評家用文字不僅照亮了藝術作品的意義空間,把藝術作品的意義納入一種秩序。而且他還讓作品的意義形象更清晰、更飽滿,他用文字提高了藝術作品的力量強度,讓作品所蘊含的能量更具爆發(fā)力,讓作品所輻射的力量走得更遠。從這一意義上說,批評家的文字是藝術作品意義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個真正的批評家應該體現(xiàn)出這種能力。我們在《形象工廠(如何去看一幅畫)》中看到,汪民安正體現(xiàn)出了這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