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公案》描寫了狄仁杰在州、縣及京都任上,為官斷案,與民除害的不凡經歷。作者筆下的狄公有別于傳統(tǒng)公案小說中的“青天大老爺”形象,他有獨到的辦案風格:思維縝密,注重細節(jié),分析推理,環(huán)環(huán)相扣,從不主觀妄斷,無論多么復雜兇險的案件,一經他手,均可神奇破獲。一生斷案無數(shù),被中外的讀者稱為“中國的福爾摩斯”。《狄公案》版本較多,此次整理是以清光緒庚寅十六年(1890)上海書局石印本《繡像武則天四大奇案》為底本、錦章書局民國28年(1939)的《繡像仿宋本武則天奇案》為參照本進行。在參照本的第十五回和第三十五回的結尾分別載有《馬詞開篇》和《彈詞開卷》,因與作品內容無內在聯(lián)系,故刪去不表,特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