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性、偏好、意識形態(tài)與社會深化:轉型期中國制度變遷的經濟史解》里,我的所有工作都是建立在人是“歷史理性”的基本假設的基礎之上的,為此,我發(fā)展出了一種新的分析邏輯,即“新的歷史主義的理論框架”,以便對中國的制度變遷和社會轉型提出一整套的合歷史與邏輯相統(tǒng)一的“理論解釋”。顯然,“歷史理性”是一種符合人性本質的“邏輯設定”,它意味著人的行動或選擇不僅取決于他(她)的“尋利算計”,而且受道德、倫理、習俗等規(guī)范性約束,重要的是,這些約束不單純是外生約束,它們甚至成了人類動機的一部分,而且是不可忽略的重要部分。由此,我們可以順理成章地得到一個“邏輯推論”,即制度變遷和社會轉型將不僅僅是“效率取向”的,而且同時還是“意識形態(tài)取向”的。在我看來,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