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民經濟建設速度的加快,社會進步和科技發(fā)展日新月異,越來越多與危險品相關的日常用品走進了人們的生活中,“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基本準則,也是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業(yè)生存和發(fā)展的根本。由于危險品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性,對社會和人們的安全具有潛在的危險。許多重大危險品事故的發(fā)生,無情吞沒著無數個幸福的家庭。危險品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在給我們的生活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構成巨大的威脅。發(fā)生在我們身邊的“手機爆炸”所導致的人身傷亡事件;婚禮現場所用的“噴射彩條”導致的毀容;一次性打火機的使用不當,引起災難性的火災;家庭裝修時使用的油漆涂料因運輸不當發(fā)生的火災等事件,都與人們息息相關。為此,黨中央和國務院十分重視危險品的安全與管理工作,相繼出臺了許多國家和行業(yè)的法規(guī)與標準。當前,全球的公共安全形勢非常嚴峻,除了洪水、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還面臨著爆炸、毒害,放射性污染等人為的災害,為了確保社會的公共安全,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交通行業(yè)管理部門,加大了管理力度,于2008年5月12日發(fā)布[2008]第3號公告,并以滬公發(fā)(2008)第193號文印發(fā)《關于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的通知之后,上海市公安局又發(fā)布了《關于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決定從2008年5月27日起,在上海乘坐所有公共交通工具都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為人們出行提供了更加安全的保障。